近日,《南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要求到202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规划》指出,以宾阳县为试点,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并实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推进农药使用量逐步降低,全市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建立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
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膜回收率85%以上,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率85%以上,回收废弃农资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规划》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开展“禁塑”“限塑”“污染治理”等联合专项行动,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监督管理,严格查处非法处置行为;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为重点,推动现有收集体系升级;合理规划布局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
确保到2022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到2025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方面,《规划》明确,实施“双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环境管理要求,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优化调整,探索利用遥感等技术开展保护区环境监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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