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北控水务集团发布公告,赵峰先生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殿常先生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3月15日起生效。公告主要内容如下:王殿常先生,49岁,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亦担任长江生态环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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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水务集团委任王殿常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2022-03-16 09:58 来源: 北极星水处理网

3月15日,北控水务集团发布公告,赵峰先生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殿常先生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3月15日起生效。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王殿常先生,49岁,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亦担任长江生态环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王先生拥有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生态环境保护从业经验丰富,具有德国马普海洋微生物研究所博士后站工作经历,曾任国务院三峡办水库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综合司副司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副主任、主任。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于过往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

于本公佈日期,王先生并无于本公司及/或其相关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及于本公佈日期,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亦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本公司与王先生已签订委任书,其委任由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但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及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王先生的任期须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举行为止,并可膺选连 任,其后于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 任。王先生享有年度董事袍金每年120,000港元和有权获得由董事会参照市场情况、本集团表现、彼之职务和表现而釐定花红。董事会并无其它有关王先生的委任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项,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须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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