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两会大幕即将拉开,代表委员们将提交新的两会建议提案。
记者查阅近5年来生态环境部承办的建议提案发现,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而在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2021年,生态环境部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1024件,其中,主办279件,承办总量和主办件数量同比增长均达到20%以上。并且持续实现主办件沟通率、按期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
那么,2021年两会代表委员们都关注了哪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话题?生态环境部又是如何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的?
生态环保关注度越来越高,建议提案越来越细化深入
通过梳理近5年生态环境部承办的建议提案发现,除了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之外,在建议提案内容上,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也和当前国家重大政策、生态环保中心工作、阶段性重要任务等紧密结合。
去年,代表委员对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问题最为关注。此外,围绕长江、黄河、太湖等重点流域(湖泊),京津冀、长三角、青藏高原、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点区域,代表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生态修复与生态补偿、联防联控与协同治理等提出较多建设性意见建议,并对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型污染物治理、优化环境执法方式等给予较多关注。
在“双碳”目标下,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建议提案数量明显增多。内容主要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加快气候变化顶层立法、全面推进碳减排、巩固《巴黎协定》成效等。
对此,生态环境部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坚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一方面,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开展探索实践,去年7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始上线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在加紧编制。
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全面推进
坚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等重点流域的环境治理在生态环境部的日常工作中得到凸显。
在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破坏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湖北省磷石膏累计堆存量大,对长江构成较大环境风险隐患。黄河流域则存在引黄河水“人工造湖”、非法倾倒废渣、违规取水、湿地生态保护不力等问题。
这些重点流域的环境问题也受到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去年生态环境部办理的建议提案中,与重点流域治理相关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加强黄河中游能源聚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汉江流域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
其中,生态环境部在回复“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的提案”中表示,将加强长江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健全水环境评价机制等。同时,在规划布局、源头控制和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方面,将积极支持和协助长江经济带11省(市),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持续推进排污口的溯源、监测和整治。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太湖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水系。有代表提出要系统精准施策,深入推动重点流域治理,生态环境部指出该建议对于支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正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照程序推进会签报批等工作。据了解,这一文件对科学合理设置太湖治理指标、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与尾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
针对“加强黄河中游能源聚集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生态环境部回复道,将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充分考虑中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明确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和污染治理工程。同时,加强流域“三线一单”成果集成,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此外,还将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完善环保投资中央项目储备库,对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
建议提案连接政府与群众
在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提案中,记者发现,有很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仅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还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与此相关的建议提案中,代表们关注多措并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水平、统筹农村污水治理提升环保综合效益、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例如,针对进一步支持青海省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伴随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噪声污染成为当前群众最关心的身边“烦心事”之一。对此,有代表提出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及监管,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动配套政策、制度、标准出台,推动各地完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使各项噪声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等移动源已经成为我国大中城市PM2.5污染的重要来源。有提案建议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推动PM2.5与臭氧协同减排。生态环境部在有关回复中提到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已在全国全面实施,与国一排放标准相比污染物排放降低95%以上。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积极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医疗废物处理问题备受关注。有代表委员提出“关于完善对看不见的公共卫生危害性生物废弃物监管的提案”等。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已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接收、贮存及处理处置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针对黄晓娟等5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医废焚烧处置企业进一步优化环境表现以及环境信息公开的提案”,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分行业完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今年1月1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已经开始实施,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医疗废物焚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据了解,今年2月28日开幕的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塑料污染成为最重要的议题之一。实际上,这一议题不仅得到国际社会关注,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也早已对此提出建议提案。
在去年的提案中,有人大代表提出加强我国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控、加强泛南海地区国家海洋微塑料污染治理合作等。生态环境部对此类问题回复道,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例如,进一步完善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加强塑料替代产品研究攻关等。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深度参与海洋塑料垃圾全球治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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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代表委员提出的好方法、好建议作为生态环境工作的“锦囊妙计”,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以生态环境治理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生态环境部表示,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生态环保工作中,转化为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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