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上海市崇明区召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切实提升设施运维管理水平,推动崇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崇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缪京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全力构建经济、高效、可持续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水环境,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缪京指出:
要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水是崇明发展的血脉和根基,水环境的好坏直接体现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仅事关中央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销项,也是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崇明生态环境建设成效,要对照要求抓好落实,做到职责再明确、责任再落实、措施再强化,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销项任务落实见效。
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处理设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否稳定有效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后续运维管理,要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全方位考虑前期投入、建设成本、运营维护,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基层合力,为设施长久稳定运行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保障。要落实落细企业运维责任,在收集系统完好、设施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等方面重点发力,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全面提升管理效能,抓好队伍管理,健全和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提升运维管理效能。
要强化监督指导,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水平。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上下联动、互相支持、相互配合,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不脱节、不冲突、不扯皮。要严格落实考核机制,确保运维管理切实到位,运维监管工作总体有序;要积极开展指导服务,真正实现“区、镇、企”三级联动,提升运维监管实效;要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为设施长久稳定运行提供更多保障。
会上,崇明区水务局就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问题整改销项和运维管理工作作总结部署;三星镇、堡镇和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分别作交流发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并讲话。
崇明区副区长张秩通主持会议,并代表区政府与乡镇签订《崇明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农污治理反馈意见整改销项常态运维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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