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投资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能力与“十二五”期间相比有较大增长,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较2016年增长约54%,达 286.7万吨,利用处置能力增长约225%,达 533.1万吨/年。2020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涉及种类42类,委托危险废物持证企业处置64.48万吨,其中利用规模48.35万吨,焚烧、填埋规模14.84万吨.收集规模1.2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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