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温岭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台环函〔20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认真排查梳理了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现状和趋势情况,按照“全市统筹、集中处置、能力匹配、适度余量、控制总量”的原则,通过网站公告方式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经联合初审,拟将台州浙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2万吨活性炭、台州鑫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1万吨活性炭两个项目上报纳入2022年度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8日。
联系方式: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土壤和固废科 86117845
附表:《2022年度拟增补项目表》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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