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末,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中,已有16个省份正式发布了本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另有3个省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河北、山西、湖北则结合自身实际发布了特定区域的相关规划,云南发布了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其余省份规划仍在编制或报审阶段。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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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态环境政策分析(四):从16省市规划透视地方生态环保走向

2022-01-26 08:29 来源: 全联环境商会

截至2021年末,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中,已有16个省份正式发布了本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另有3个省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河北、山西、湖北则结合自身实际发布了特定区域的相关规划,云南发布了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其余省份规划仍在编制或报审阶段。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吉林、青海三省还发布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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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发展阶段

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大致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三个阶段之间并没有严格、明确的交接界面,而是相邻阶段间会有一段时期的交叠,但每一个发展阶段均以上一阶段基础工作完成、取得一定效果为前提,每个阶段也将面临比上一阶段范围更广、复杂度更高的工作内容。例如,生态修复保护阶段的工作范围就要比环境污染治理阶段广泛的多,往往面对的是一个特定区域水、固、气、土等全方位的环境问题和可持续问题,不再是上一阶段的单点、单领域问题;而生态文明建设阶段的工作对象已经不再是前两阶段的“生态环境”一项,而是要解决“经济―环境―人文”融合发展的问题,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基层逻辑的问题。

横向对比各省规划文件提出的“十四五”主要目标结构、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等,可以明显感受到各省生态环境保护所处发展阶段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也可以为业内企业开展区域布局、拓展区域市场提供参考。

发展阶段对比

总览各省份的规划文件,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各省生态环境保护所处发展阶段的差异,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发展阶段受经济发展、自然禀赋、区域定位等诸多因素影响,这种差异并不意味着优劣的差异,笔者更没有比较各省工作成绩的动机,只是希望借此向业内企业揭示在不同区域开展业务布局所需要考量的要素不同,关注的重点也自然不同。

将各省份的发展阶段还原到地图中(图1),除特殊区位省份外,我们可以看到较为明显的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趋势,如果将各省发展阶段与人均GDP建立关系(图2),更可明显看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强关联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个通识问题,毕竟各项环保投入都需要强有力的经济作为基础,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更加说明国家提出生态分区管控和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大意义。

产业发展走向

生态环保产业作为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已经经历了30余年的快速发展期,尤其是近10年来,生态环保产业可谓经历了跨越式的飞速发展,但自“十三五”中后期开始,在经历过一系列乱象后,整个产业开始回归理性,很多人说生态环保产业的“黄金十年”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白银十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看不清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上述政策的全面梳理,我们相信能够帮助业内企业在 一定程度上厘清方向、坚定信心。

从上述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已经从整体上进入到了“生态修复与保护”阶段,从国家到地方的政策导向已经越来越清晰,那就是:在生态文明框架和“双碳”目标指引下,因地制宜的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在其中抓住主要问题和新问题,精准弥补污染治理的短板。

在上述导向下,各级政策无外乎起到了三方面作用:

一是明确重点方向。这一点大家可以关注各省十四五规划列出的重点工程的结构,大多数省份的重点工程结构都极其类似,调产业结构、促减污降碳、搞生态建设、补农村短板、提监督能力等。

二是打通制约瓶颈。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倡导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生态价值补偿机制等方面,重点解决过去生态建设项目商业模式不清、仍然主要依赖地方财政、长期难以为继的问题,旨在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开展全面生态建设事业。

三是配置各类资源。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各级财政、发改部门的鼓励、支持等政策上,旨在将有限的政府资源配置在“刀刃”上。

有了这些政策支撑,相信业内企业也将有更加充足的信心和动力迎接即将全面展开的“十四五”,配合各级政府共同谱写绚烂多彩的生态新篇章。

竞争格局

具体到产业竞争层面,随着近期各省级环保平台省不断成立,我国生态环保产业已经初步呈现三个层次竞争格局:

一是国家平台,包括长江环保及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黄河治理平台以及其他一级流域、重大战略区域治理平台,旨在直接对接国家级政府机构,统筹协调解决跨省域重大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省级平台,指各省级环保平台,旨在对接省级政府机构,统筹协调解决省内跨地市环境治理工作;

三是其他环保企业,是目前大家耳熟能详的各领域专业治理企业及工程、金融、装备等各类产业链配套企业,旨在为上述两级平台和本级企业提供专业领域、专业模块解决方案和产品支撑。

随着一定范围综合性生态治理项目的越来越多,可以想见,未来大型综合项目将越来越多的由一、二类平台型企业作为“总包商”承接,而第三类企业在这些项目中将更多的扮演专业或模块“分包商”的角色。

发展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上述三类企业认真对照各级政策,重新认真审视自身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我们建议业内企业:

一是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重点区域,深入研究当地重点任务,细化目标市场拓展策略;

二是基于自身业务链条,思考“合纵连横”策略和具体举措,完善自身为地方政府提供一揽子生态治理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

三是基于自身项目,深入研究国家和项目所在地配套财税政策,严格遵守并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要求。

此外,对于非平台类企业,我们还建议在上述三点思考之外:

一是重新思考自身在整个环保产业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即客户是谁、为客户提供何种服务等;

二是认真研究各地各细分领域补短板任务,按图索骥的审视自身技术研发、产品包装、能力建设和市场拓展方向,提前着手开展技术布局、产品布局、市场布局,否则,留给你们的空间将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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