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近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无人机空中侦查等科技化执法方式,联合公安部门、慈溪分局再次成功破获一起重点排污单位涉嫌河水稀释排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私设暗管偷排高浓度废水等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这是2021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直接查办的第4个监控作假、违法排污的重大典型案件,创造历年之最。
一、分析研判、精准锁定
2021年12月中下旬,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分析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现场端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慈溪某印染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在废水处理站终沉池设有一根疑似的河水管道,存在利用河水稀释排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的重大嫌疑,但是该企业污水操作工警惕性很强、做事很隐蔽。为成功破获案件,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专题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线索展开会商、研判,并制定了现场行动方案,对现场检查流程进行周密布控。
二、严密布控、突击行动
根据企业废水排放规律和案情分析,12月23日下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兵分三路直扑企业,第一路紧盯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数据和视频监控录像;第二路启动无人机对企业废水处理站进行空中侦查取证,通过无人机变焦镜头清晰地发现疑似河水稀释管正在排水;第三路执法人员等待时机成熟,立即到达企业废水处理站,控制污水操作工,锁定河水稀释排放、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关键证据。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水处理站终沉池顶部设有一根河水稀释管道正在排水,大量的河水与少量废水勾兑后通过标排口排放,制造废水自动监控数据(化学需氧量)达标的假象。
三、行刑衔接、深入调查
同时,执法人员通过水平衡分析,该企业标排口排放的废水大部分是河水、小部分是生产废水。根据企业生产用水票据,大量的生产废水不见踪影,高度怀疑该企业存在绕过标排口偷排废水的重大嫌疑。随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废水处理站负责人、操作工进行突击审问,经当事人承认和现场指认,查获该企业在污水处理中间环节设置可移动暗管、偷排大量高浓度废水的违法事实。至此,一起利用河水稀释排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私设暗管偷排污水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四、依法查处、重拳出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四)项之规定,该企业涉嫌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宁波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将该案件涉及的3名责任人员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企业还涉嫌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宁波生态环境局将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联合宁波市税务局依法追缴环境保护税,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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