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的公示》,4家申报园区通过认定,并获得了新命名。详情如下:
关于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1〕80号)要求,经园区所在地市级政府审核申报、省级部门独立审核、联合会审及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予以公示。
注: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命名规则,对拟认定化工园区进行了新命名。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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