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化工发〔2021〕80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化工函〔2021〕449号)要求,经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自主申报、省级部门独立初审、联合会审及专家评审,四川经信厅公示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共5个园区上榜。
关于我省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化工发〔2021〕80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化工函〔2021〕449号)要求,经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自主申报、省级部门独立初审、联合会审及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排名不分先后)
注: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命名规则,对拟认定化工园区进行了新命名。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涉及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6265797(经济和信息化厅化工产业处)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028-86262834(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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