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湖北省2021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
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涉及在线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5种类型,由襄阳、宜昌、咸宁、仙桃、潜江等5个市提供。
湖北生态环境04月01日
河南环境2023年11月10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10月11日
河南环境2023年09月11日
内蒙古生态环境2023年08月22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07月12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7月05日
河北生态环境2023年06月26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06月19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3年06月14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4月23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04月10日
四川生态环境03月2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4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3月0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3月04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3月0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4月10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3月22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03月20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02月2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2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1月25日
四川生态环境01月19日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