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隆安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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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t/a!隆安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1-30 14:07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隆安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安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

地点: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东城街66号(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利用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1×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固废处置规模达10万t/a,其中危险废物7万t/a,一般固废3万t/a。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方舟

联系电话:13305530448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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