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隆安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安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
地点: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东城街66号(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隆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利用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1×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固废处置规模达10万t/a,其中危险废物7万t/a,一般固废3万t/a。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方舟
联系电话:1330553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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