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据公告显示,该项目预算总金额2026万元,其中包1预算金额631万元,包2预算金额805万元,包3预算金额590万元。开标时间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0]YSCG[GK]2021002、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YSCG[GK]2021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26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310000元
投标保证金:63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8050000元
投标保证金:80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5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中品目号包1:1-1、1-2、1-3、1-4、1-5、1-6、1-7、1-81-9、1-10、1-11,包2:2-1、2-3、2-4,包3:3-1、3-3、3-4已通过财政监管部门进口产品审批手续,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品目号包1:1-12、1-13,包2:2-2、2-5,包3:3-3,3-5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视同小微企业,其中残疾人福利企业享受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招标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17 19:34至2021-12-0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0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8357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店面
联系方式:18805919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平
电 话:1880591918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17
原标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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