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7日,四川省公开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
建设单位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内建设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处理工艺包括焚烧、物化及安全填埋,主要服务范围为雅安市,兼顾省内其他区域,处理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等44类危险废物,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6万吨/年。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安全填埋场、甲类危险废物暂存库、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焚烧废液储罐区、机修间、备品备件库、化验楼、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污水处理车间、洗车场、空压站、软水站、循环水站、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等。各处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工艺、处理对象及规模如下:
1.焚烧车间主要包括回转窑系统(含100t/d回转炉及进料系统等)、余热回收系统(设12t/h余热锅炉等)及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接收危险废物种类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1-HW06、HW08、HW09、HW11-HW14、HW17、HW37-HW40、HW45、HW49等19类危险废物,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30000吨/年,自产危险废物处理量约为1330吨/年。
2.物化车间主要包括废乳化液和无机废液处理系统,处理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9、HW17、HW21-HW23、HW32、HW34-HW35、HW49等9类危险废物,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处理量为5000吨/年。
3.安全填埋采用刚性填埋场。刚性填埋场采用P8抗渗钢筋混凝土+1.5mmHDPE膜的防渗结构(渗透系数≤1.0×10-12cm/s),设计有效库容约20.75万m3,服务年限约8.9年,处理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HW07、HW16、HW18-HW33、HW36、HW46-HW50等24类,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入场要求的危险废物,对外接收危险废物填埋量为2.5万吨/年,自产危险废物填埋量约为1.059万吨/年。
4.贮运工程设有甲类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贮存量约为95吨),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贮存量约为1700吨),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2座(贮存量约为4875吨),焚烧废液储罐区(设30m3高、中、低位热值储罐各1个)等。
项目总投资8606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88%。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
(一)贮存区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甲类、乙类和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的废气均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气碱洗喷淋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车间涉重低盐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除絮凝沉淀+水解酸化+A/O+MBR+RO+DTRO”工艺)处理,清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指标后全部回用焚烧系统除渣机、急冷塔、脱酸塔等工艺用水,浓水排入污水处理车间涉重高盐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除氟+软化+絮凝沉淀+保安过滤器+三效蒸发”工艺)处理,蒸发器冷凝水送涉重低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二)预处理车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气碱洗喷淋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车间涉重低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废包装袋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三)焚烧车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焚烧车间危险废物料坑、上料区、卸料大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部分引至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部分经“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在焚烧炉检修和停炉期间,采用“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炉采用天然气助燃,进入焚烧车间的危险废物根据相容性分类别进行焚烧,严禁不相容废物进入焚烧炉;通过控制炉温在110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等措施,减少二噁英的生成;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脱硝(SNCR)+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加热”工艺,净化烟气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要求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熟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焚烧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产生的脱酸废水排入废水处理站重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气碱洗废水排入废水处理站涉重低盐废水处理系统,余热锅炉排水排入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水解酸化+A/O+MBR”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成雅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处理后排入临溪河。
焚烧车间产生的焚烧炉渣和废耐火材料、烟气处理系统捕集的飞灰、湿法脱酸塔产生的污泥经包装预处理,在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入场要求后送安全填埋处置;焚烧车间产生的废布袋、液体进料系统中产生的有机滤渣送焚烧系统处置。
(四)物化车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反应废气及含氟废气、 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单效蒸发冷凝器不凝气,经“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机废液处理系统产生的物化无机废水送废水处理站涉重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乳化液处理系统物化有机废水送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废无机污泥经包装预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入场要求后,送安全填埋处置;废油渣、废浓缩液送焚烧系统处置。
(五)安全填埋区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刚性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定期排入涉重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填埋场地坪冲洗废水排入涉重低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刚性填埋场采用分区填埋、设置遮雨棚和目视检测区等,控制和减缓刚性填埋场造成的环境影响。
(六)其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对污水处理车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污泥脱水间(含污泥浓缩池)等密闭,收集的废气经“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液储罐区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书通过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并综合考虑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在项目厂界外设置300m的防护距离,控制和减缓对周围环境和人群造成的不利影响,此范围内现分布有居民71户280人。根据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投运前实施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搬迁的承诺函》(名府函[2021]77号),将在项目投产前完成对其的搬迁。雅安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关于承诺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有居民搬迁的承诺》(WFYAS〔2021〕11号)承诺在其搬迁完成前,项目不投产。
洗车场车辆清洗废水、化验楼实验废水、车间及危废暂存库地坪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废水处理站涉重低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循环水站循环排污水、软水站树脂再生废、机修车间废水、废气除臭装置喷淋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废水处理站一般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回转窑、破碎机、搅拌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项目软水站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机修车间产生的废矿物油、软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渗透膜、膜组件及污泥、化验楼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及废液等一并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置;蒸发盐渣送刚性填埋场安全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将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库、焚烧废液罐区、洗车场、化验楼、机修间、蒸发设施、污水处理车间、污水管沟、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HDPE膜等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2cm/s),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采用密封严密的专用收集容器及专运车,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控制和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易燃、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废液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罐区最大罐体容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800m3)、事故池(1×900m3),确保泄漏发生时泄漏物不进入地表水体。
(2)采用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对焚烧系统进行监视和控制,控制燃烧温度和停留时间,并设置焚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3)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防爆电源插座和照明、烟雾感应器、应急防爆通风设施及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4)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填埋场防渗、防腐处理;加强运行期地下水监控,监测结果异常时应停止填埋,并查明泄漏原因,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其对地下水的影响。
(5)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环保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可有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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