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预算金额约8409.85万元,总工期30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2022年10月5日,开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08时40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详情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 3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水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内,项目主要分为: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
2.1.2建设规模: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约8409.8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 8409.8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1年 12 月 10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0月5日。(其中: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2022年3月30日竣工)。
2.1.5质量要求:
勘察及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取得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或市政专业)证书资格。
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5自2021年9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取得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施工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和(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1 月 3 日至2021年 12月 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 月 6 日0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 11 月 3 日至 2021年 11 月 8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5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8071880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0510-68660879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5.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2021年11 月 3日
原标题: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021年城市污水厂、丁山污水厂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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