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列入立法计划。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已于4月底报自治区司法厅,目前,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记者近日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大改革创新,以法治建设的深入实施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扎实成效。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2016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安全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目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本厅牵头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查。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有冲突或者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措施进行修订完善。目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份。
在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方面,广西目前已出台13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其中排放类1项,管理规范类12项。已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技术审查、待发布实施的标准4项,已立项正在编制的标准6项。
此外,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广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了7个配套措施办法。2021年,广西以开展案件办理实践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截至2021年9月,广西已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8件。
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2014年以来,广西出台实施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政策文件40多项。2021年,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任务共15项,各项改革任务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原标题:广西生态环境法规建设步伐加快 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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