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以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项目名称: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届满。
建设单位联系人:邢诺
联系电话:13728187837
邮箱:shaoguanzp@canvest.com.cn
xingnuo@canvest.com.cn
如有问题,请向我司反应。
附件:
1.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