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经群众举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北方药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的多效浓缩工序、深度处理工序未运行,其深度处理车间清水池内水质呈红褐色浑浊性状,外排明渠内水质则呈清澈透明状,而外排水贮存池内水质又呈浑浊状,然而其设置在明渠位置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数据却处于稳定达标状态等异常情况;同时调阅流量计数据显示,自2020年10月25日至检查时,企业每日夜间21点至凌晨5点时段,外排水量明显高于白天其他时段。执法人员分析判断该企业实施了干扰自动检测设备采样、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经过对接至外排明渠的来水管路深入排查以及对企业现场工作人员的详细问询,确定系企业埋设管道,将循环水排至在线监测取样间明渠,通过替换自动监测采样水的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使监测数据始终处于稳定达标状态;同时在夜间利用在线监测设施两次取样之间约30分钟间隙,使用大功率水泵将未达标的生产废水通过明渠直接排放至厂外冬储夏排库。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40万元;并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牙克石市公安局已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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