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九龙江西溪(高新片)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总投资41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420万元。
高新区范围内10条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10条流域分别为沥阳排涝渠、湖山排涝渠、下割排涝渠、田沧排涝渠、沧溪排涝渠、高排渠、中干渠、低排渠、程溪溪(大、小溪)和洪坑桥溪-直流港。
主要建设内容:(1)控源截污工程:截污污水净化站 35 处,处理规模从 100-3000m3 /d 不等,主要截取处理农业种植、零星养殖及工业、散排生活污水等入河污染;(2)内源治理工程:区内 10 条排涝渠及部分源头水库清淤,清淤方量约 29.28 万 m3;(3)水质提升工程:八条排涝渠水质提升净化系统共建设 9 套,水质提升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Ⅴ类标准执行;马洲湿地 3.7 万 ㎡;(4)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护岸建设及修复共 14.95km;(5)新建污染源及流域智慧监管平台系统 1 套;(6)沧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系统 1 套。
详情如下:
九龙江西溪(高新片)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西溪(高新片)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以漳高审立[2021]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方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龙江西溪(高新片)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靖圆片区、九湖镇、颜厝镇。
2.3工程建设规模:高新区范围内10条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10条流域分别为沥阳排涝渠、湖山排涝渠、下割排涝渠、田沧排涝渠、沧溪排涝渠、高排渠、中干渠、低排渠、程溪溪(大、小溪)和洪坑桥溪-直流港。本项目总投资41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42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项目实施内容及进度根据建设单位需要,可分期分批实施。具体如下:
⑴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现状地形图复测、地下管线调查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测绘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测绘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可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等。
⑶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⑷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4.2主要建设内容:(1)控源截污工程:截污污水净化站 35 处,处理规模从 100-3000m3 /d 不等,主要截取处理农业种植、零星养殖及工业、散排生活污水等入河污染;(2)内源治理工程:区内 10 条排涝渠及部分源头水库清淤,清淤方量约 29.28 万 m3;(3)水质提升工程:八条排涝渠水质提升净化系统共建设 9 套,水质提升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Ⅴ类标准执行;马洲湿地 3.7 万 ㎡;(4)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护岸建设及修复共 14.95km;(5)新建污染源及流域智慧监管平台系统 1 套;(6)沧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系统 1 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5项目期限: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5.1总工期(含勘察 、设计及施工):24个月,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止。
(1)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送审稿,自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发起勘察任务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成果送审稿(不含审核时间),且配合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通过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向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且配合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查(如有)。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5.2运营维护: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继续免费进行12个月运营维护,自各子项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
2.6.2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方案、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
2.6.3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4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5水质提升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Ⅴ类标准,具体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供的工可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施工方均需提供)。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取得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水利资质设计单位委派)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水利资质施工单位委派,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1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4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如流域水环境治理或村镇(或农村)污水收集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3.6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近三年连续盈利能力。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为准。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应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仅允许水利资质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Front/)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Front)等媒介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蔡坑工业区2号漳州圆新集团公司(7号楼)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9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14层
电子邮箱:qdxd2021133@163.com
电话:0596-2021133
联系人:小何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96-6626085、0596-66205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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