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作为我国唯一将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作为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省份,陕西拟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确定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陕煤1500万吨煤炭分质转化项目和神木远兴煤化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多联产项目3个省级煤化工项目作为试点,要求环评审批部门自9月15日起受理试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包括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9月初,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了《陕西省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同时对已投产煤化工项目碳排放情况开展碳排放调研,摸清行业碳排放水平和碳减排路径;组织论证和完善碳排放量测算方法及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和方法,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在此基础上将建立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明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等要求。
据介绍,该《技术指南》的碳排放评价适用于煤制甲醇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等参照执行。规定了项目环评中二氧化碳排放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等,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设置碳排放评价专章。专章应包含建设项目碳排放政策符合性分析、资料收集、碳排放分析、降碳措施与控制要求、碳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碳排放影响评价结论等内容。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环评审批中严格落实,协同推进行业污染物和碳减排管理统筹融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
在3个试点煤化工项目中,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是由中煤陕西公司化工分公司规划建设的200万吨/年煤制甲醇和9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陕煤1500万吨煤炭分质转化项目是由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建设的1350万吨/年煤热解、粉焦气化、甲醇制烯烃、煤焦油加氢、芳烃联合、焦炉气生产LNG等装置和烯烃、芳烃深加工工程;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多联产项目是陕西省神木市远兴煤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建设的300万吨/年煤基材料及煤炭(小粒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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