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重点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水污染源管控、任务措施落实、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四个方面加大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九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云环通〔2021〕163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2021年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大九湖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把高原湖泊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进湖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国家、民族、子孙后代守护好云南高原湖泊,留住绿水青山。
二、监管重点
(一)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强九湖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定期调度分析九湖及其主要入湖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针对水生态环境下降等情况,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到水生态环境考核目标。
(二)水污染源管控。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流排污口监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管、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实施;开展流域污染源的系统调查和动态更新,掌握入湖污染物总量、构成及变化情况,保障保护治理措施科学精准有效。
(三)任务措施落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点任务,重点是湖泊流域空间管控措施落实、控源截污体系建设和运行、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内源污染治理等,确保完成保护治理目标。
(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重点监督九湖流域内违法设置废水排放口、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配套设施不完善等行为。
三、监督方式
(一)环境准入。按照“以水定产、量水而行”的要求,指导九湖所在州市科学论证湖泊流域人水关系,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推动绿色生态发展;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科学划定九湖泊流域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坚决杜绝无序开发。严格环评审批,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从事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开发建设经营活动。
(二)风险防范。强化水质风险分析和研判,对存在风险和主要污染物,实施跟踪监测,强化预警、通报制度,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指导和支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建立完善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加快省级智慧化流域生态监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动态更新管理,为九湖水质预警和分析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三)环境执法。严格执行九湖保护条例,强化依法治污、依法治湖。建立完善九湖保护治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渔业等与公安的联动执法,形成全流域覆盖、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联动执法新格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全方位、全时空和全覆盖执法体系。
(四)督察整改。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全力支持做好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省级督察要“长牙齿”,加大对九湖流域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决策部署情况的督察力度,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制度化。
(五)科技支撑。持续开展九湖流域入湖污染负荷尤其是冲击性负荷跟踪调查和防控措施研究,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水位下降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研判,为防范风险和“十四五”保护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根据九湖水生态环境需要,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和团队,深入分析研究水生态环境形势,制定针对性强和及时有效的措施。
四、监管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认识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九湖保护治理的有关精神,精准把握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新要求,从思想认识、治湖措施、体制机制上来一场“湖泊革命”,提升认识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强九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全面履行九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各州市生态环境局要各司其职,主动加强对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科研、监测、执法、督察、应急、规划、环境准入、法规与标准、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创建、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等方面的监管,全面履行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各环境要素的监管职责。
(三)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调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九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调度,加强各级巡视、督察、督查、民主监督等指出问题监管力度,督促督办事项落实。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每季度末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至厅水处。请各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梳理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自2021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报送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月调度表(附件2)至厅水处。
附件:1.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月调度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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