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截至目前,督察组接收并转办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644件,已办结492件,阶段办结124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5人,问责24人。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7月5日至7月26日,我省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嘉峪关、定西、天水、平凉、甘南5市州实施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依次开展市级层面督察、下沉督察和分析总结各阶段工作,共计下沉30个县(市、区),检查点位726个,与249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有关部门和单位211个,调阅资料9400余份,公开曝光5个典型案例,接收并转办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644件,督察报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等督察结果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转办的64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492件,阶段办结124件;责令整改企业12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80.47万元;立案侦查4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5人,问责24人。
本次督查,首次拍摄了全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组织被督察市州观看,移交问题清单。首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采取“文字+图片”的方式,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被督察市州均公开曝光了典型案例。首次要求有关工作和信访办理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系统”进行,通过督察工作信息化,实现了随时掌握督察问题和转办信访办理进展情况。
原标题:甘肃省通报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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