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THGZNC2021-015)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88435.86万元。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范围即污水处理的服务范围: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水西产业园,以及项目实施范围内乡镇、农村。
项目建设规模为章贡区水东、水西、沙石、沙河镇及高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工程。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68个(含1个提升泵站);建设污水管网164.905公里。其中 HDPE缠绕增强管159.205公里;钢筋混凝土管5.7公里,并配套安装检查井,完成管沟开挖及回填等配套基础工程。
本项目选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
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和工艺方案如下表。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自项目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正式运行之日止,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建设和调试、试运行。
考虑到本项目的公共设施属性,本项目拟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含3年建设期和22年经营期),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经营期从项目正式运行之日起算。
本项目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期限与特许经营期一致。
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特许经营者的营业收入来源包括:终端实际污水用户缴纳的污水处理费(供水公司代收),以及政府通过成本规制对终端实际污水用户的补贴。
本项目设置保底量为设计规模的75%,保底处理规模居民污水552万吨/年,非居民污水1368.75万吨/年。
当年实际污水处理量不足保底量时,政府按照保底量核算付费。
由于特许经营者的责任,导致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保底量,政府方只按实际处理量付款,不承担保底责任。同时,特许经营者应向政府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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