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辽宁省环保管家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前 言
2016 年 4 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 号),提出:“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2017 年 8 月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 号),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
为了规范第三方服务单位环保管家的技术服务水平,促进环保管家产业科学、健康、有序、高质量的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依据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主编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辽宁省化工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华泰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汇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信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安高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辛亮、张娟
参编人员:安鹏、毕娜、付立峰、高文斌、鞠东升、纪丕金、靳辉、姜博、姜麟、刘春宇、刘时光、刘月、刘宁、刘峰、李刚、李婷婷、孟泓辛、潘强、申立新、尚新月、宋铃、滕达、王超、王文武、王晓明、王宇、卫星、徐睿枫、杨旭、朱洪岐、张志强、张砚、张玉俭、赵远东、赵永君、周丽霞(参编人员排名按姓氏排列)
辽宁省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工业园区、企业、政府部门等为服务对象,从事环保管家服务的服务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服务内容、服务保障、服务成果及档案管理等事项。
本规范适用于环保管家服务单位向工业园区、企业、政府部门等提供综合性环境服务的相关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内容引用了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36574 产业园区废气综合利用原则和要求
GB/T36575 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
HJ13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74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HJ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418 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
HJ/T419 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
HJ606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9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DB21/162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环保管家服务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tler service
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向工业园区、企业、政府部门等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环境综合服务。
3.2
环保排查 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环保管家服务单位对服务对象(园区入驻企业)的环境保护合规性、环境管理规范性、环保措施可行性、环保设施运行有效性、环境风险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提出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和整改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整改复查与日常巡查。
3.3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 environmental infrastructure of industry parks
工业园区废水或废气集中处理设施、雨污水管网设施、园区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再利用设施、园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噪声防治设施等。
3.4
环境管理档案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documents
为加强环境管理而建立的相关资料档案,包括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园区总体环境管理档案。形式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
3.5
环境管理台账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records
指企业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对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环境管理台账应具有客观原始性和可追溯性。
3.6
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industrial parks
为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而建立的信息化、智慧化服务平台,包括园区及企业环境档案、地图管理、环境监测监控、统计分析、环保巡查结果评估、环保管家成果、信息发布及园区环境管理相关业务动态等内容。
4 服务单位基本要求
4.1 信用和内部管理
4.1.1 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2 服务单位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服务的必要资源条件,并根据服务需要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软件、硬件等。
4.1.3 服务单位应建立与服务内容相适宜的组织结构、完善的管理与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1.4 鼓励具有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等级评价或环境服务认证等证书和具有环保管家服务业绩的机构参与。
4.2 专业技术人员
4.2.1 服务单位应建立专业技术团队,配备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4.2.2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环保相关保培训。
4.3 内部控制管理
4.3.1 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和质量审核流程。
4.3.2 服务单位应设有规范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4.3.3 服务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应与规范的环境监测技术实验室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4.4 特殊领域资质要求
4.4.1 为园区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危险废物鉴别、工程建设服务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4.4.2 在辽宁省从事污水处理设施社会化服务的,应符合《辽宁省污水处理设施社会化运行管理服务规范》相关要求。
4.4.3 为特殊行业的企业或企业内涉及特殊环境影响管理要求的项目提供环保管家服务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业务资质和相应的专业条件。
5 工作程序
环保管家服务工作程序包括编制环保管家服务方案、成立环保管家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环保管家工作等。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
5.1 编制环保管家服务方案
5.1.1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并依据与服务对象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要求,编制环保管家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
5.1.2 如果服务对象没有提出明确的服务需求,可向其提供可供选择的通用服务方案。
5.2 成立环保管家工作组
5.2.1 成立环保管家工作组,明确项目组人员、组织架构与分工。
5.2.2 收集服务对象相关环保资料。收集资料参考清单见附录 A。
5.2.3 常驻人员进驻现场,建立环保管家业务交流群和服务热线。
5.3 制定工作计划
5.3.1 根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制定工作计划。
5.3.2 编制环保排查表、日常巡查表、环保培训大纲等。
5.4 开展具体环保服务工作
5.4.1 对服务对象开展具体环保服务工作。
5.4.2 形成环保管家服务成果,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5.4.3 对环保管家服务成果进行归档。
6 服务内容与要求
环保管家服务单位致力于为工业园区、企业、政府部门等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的生态环境技术服务。
环保管家服务单位可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菜单式合同服务,具体以双方议定的环保服务内容为准。
6.1 园区环保管家服务内容和要求
6.1.1 总体要求
园区环保管家服务致力于提升园区的环境管理能力,促进入驻企业的环保合规和绿色发展。细致梳理园区环境管理现状,全面排查入驻企业环保现状及存在的环保问题,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
6.1.2 园区环保咨询服务
a) 为园区日常环保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b) 及时掌握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发布和制修订动态,向园区提供环境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
c) 为园区提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智慧园区建设、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等与环保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d) 为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供服务,完善园区在协调处置、信息交流、园区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应急职责。
e) 协助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结合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数据、环境档案等,根据需要开展环境监测和溯源分析,提出应对环境危机的措施建议。
f) 参与对园区新建企业或新建项目(包括环保设施)进行的环保可行性论证,并给出是否可入园或方案改进的建议。
g) 其他与园区环保管理相关的技术服务。
6.1.3 园区环保专项服务
协助园区制定并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监管、专项检查。按计划对园区已入驻企业开展全面的环保摸底排查和问题诊断,提出整改建议并编制环保排查报告。企业环保排查具体工作内容参照 6.2.2。环保排查报告提纲参照附录 B。
通过环境专项检查和环保排查,梳理园区存在的环保问题,针对环保问题提供以下环保专项服务。
a) 废水专项服务
根据园区企业存在的水污染问题严重程度,提出分类解决的专项方案。包括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整改方案,针对特征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整治方案以及保证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整改方案等。
b) 固体废物专项服务
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属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如副产盐等)、固体废物,开展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运输、转移及处理处置要求,规范园区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方案,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从而减少整个园区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c) 废气专项服务
提供园区废气治理方案,包括智慧监测、废气专项治理方案等内容。
d) 土壤专项服务
对园区内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企业及周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达标情况,并提出土壤环境质量管控、修复建议。
e) 碳排放管理专项服务
协助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工作,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碳排放核算与申报服务,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对重点企业开展碳核查、碳资产管理等服务。
6.1.4 日常环保巡查服务
协助园区开展企业日常环保巡查,根据企业类型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深度,按月、季度、年度进行巡查。环保巡查主要内容如下:
a) 环保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b) 环保手续办理及执行情况。
c) 环保日常管理情况。
d)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e)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f) 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g) 其他环保相关内容。
日常环保巡查表格参考形式见附录 C。
6.1.5 园区环境管理服务
a) 协助编制园区环境管理制度
协助编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按规范要求制修订),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1) 园区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2) 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 园区日常环境管理制度
4) 入驻企业环境管理办法
5) 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b) 协助建立园区环境管理档案
园区环境管理档案包括园区总体环境管理档案和入驻企业环境管理档案:
1) 园区总体环境管理档案:协助园区对园区总体环境档案进行整理,主要包括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文件、环保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污染源分级分类清单、日常巡查记录、园区环境各监测点检测报告、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档案、园区环境管理制度文件、环保工作相关会议记录等。
2) 入驻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协助园区对全部或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档”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文件、排污许可证相关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文件、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危险废物产出/暂存/处置台账、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环保工艺流程和设施操作规程、废水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在线监测验收文件及委托运营合同、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的检测报告、环保排查报告与整改记录等。
c) 协助编制年度环境报告
协助园区编制年度环境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园区概况、园区环境管理、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园区污染事件及处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年度环境报告参考提纲参见附录 D。
6.1.6 环保培训服务
对园区管理人员、入驻企业环保相关人员等,定期组织开展环保培训,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 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解读。
b) 典型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技术。
c)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d) 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及常见问题解析。
e) 园区排查的环境问题解析与整治要求。
f)园区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
6.1.7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服务
a)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协助园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环境管理台账、达标排放情况等进行现场日常性检查,如发现存在环保问题,则提出整改建议。
b) 园区雨污水管网设施
协助园区对雨水、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日常性检查,重点检查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系统设置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如发现存在问题,则提出整改建议。
c) 园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
协助园区对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性检查,并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达标分析。
d) 园区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置
协助园区检查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置情况,统计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分布情况等。
对园区在固体废物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e)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根据园区管理部门需要,在污水处理、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6.1.8 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
建设和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服务平台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 企业环保信息
1) 基本信息:地址、联系人、行业类别、投产日期、生产状态、产品类型及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等。
2) 企业环保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环保管理、主要产排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排污口信息、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等。
3) 环境动态信息:废水、废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碳排放量、用水量、能耗等动态信息。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更新,或通过人工监测、核算、填报等方
式定期更新。
b) 园区环保信息
1) 环保基础设施信息: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情况,包括运行状况、进出水流量、进出水水质及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等。
2) 园区污染物信息:对企业环境动态信息进行自动分析,生成园区各类污染源动态信息,VOCS、危险废物、恶臭物质等相关重点排放企业动态名单,以及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能耗、新鲜水耗及中水回用等重点目标进展状况;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等信息。
3) 园区环境管理地图信息:通过地理信息系统显示企业位置、排污口、环境风险点、雨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
c) 信息发布及环保培训
1) 信息发布:园区发布的通知、园区环保管理制度、最新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等。
2) 环保培训:企业常见环保问题的解决方法、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等。
3) 环保管家服务成果:日常巡查结果、环保排查报告、环保培训材料等。
6.2 企业环保管家服务内容
6.2.1 总体要求
对企业开展全面的环保摸底排查和问题诊断,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编制排查报告。
协助企业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和环保培训工作,为企业提供环保手续、环境检测、危险废物鉴
别等技术咨询服务和污染治理设施相关服务。
6.2.2 企业环保排查
企业环保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a) 生产状况
调查企业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设施、生产时间、生产状态、主要原
辅材料、运输方式及使用的燃料等。
b) 环保手续合规性
核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是否按规定办理;辐射类企业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情况;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或重点监管企业相关申请及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等。
c) 环境管理
调查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环保管理制度、环保培训计划及记录等;调查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编制情况;调查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等。
d) 自行监测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要求,调查企业自行监测落实情况。
e) 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情况
调查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是否有效收集、处理和处置,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废气的收集处理、废水的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和委托处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
f) 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调查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
g) 信息公开
企业依排污许可证开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频率及时间节点等情况;企业符合其他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情况。
h) 其他
包括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其他内容的执行情况,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情况等,其他环境风险隐患等。
6.2.3 企业环保咨询服务
a) 企业环保管理
为企业提供日常环保管理服务,包括协助企业建立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等。
b) 环境咨询服务
为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申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咨询服务。
c) 环境检测
为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提供环境检测服务。
d) 危险废物鉴别
根据环保部制定的系列《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GB5085.7)标准,核实企业固体废物分类的合规性。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并且出具具有明确结论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属性结论。
6.2.4 环保培训
a) 为企业提供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服务。
b) 为企业提供环境管理、环境岗位、相关环保规范及标准培训等。
6.2.5 污染治理设施相关服务T/ LNAEPI XXX - 2021
针对企业环保设施存在无法正常运行、排污不达标等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提供调试和运营服务。
6.3 政府部门环保管家服务内容
6.3.1 总体要求
为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等方面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助力当地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6.3.2 生态环境问题调查
对区域内生态环境问题、污染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为政府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环境咨询服务,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a) 大气污染源调查。
b) 水污染源调查。
c) 土壤污染源调查。
d) 其它环境隐患排查。
6.3.3 环境咨询服务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 协助政府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评估:包括材料完整性审查、技术初审、专家评估、出具评估意见。
b) 协助政府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审核:包括材料初审、现场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复核等。
c) 协助政府对企业进行环保隐患排查,协助政府审查企业的“一厂一策”综合整治方案。
d) 为政府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方面环保宣教培训,对企业进行典型环境隐患分析及常见问题解答。
e) 协助政府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大气达标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水环境承载力分析报告、生态补偿方案等。
f) 为政府开展环境信息化管理、智慧环保平台建设等提供技术服务。
7 服务保障
7.1 项目人员保障
7.1.1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人员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保持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7.1.2 项目负责人能完整和正确地理解国家及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丰富的环保管家服务工作经验,具有对服务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控制的组织管理能力。
7.1.3 项目组成员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应涵盖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清洁生产、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治理等专业领域。
7.1.4 根据要处理的实际问题,配备或聘请具有该领域专业知识或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
7.2 服务设施设备保障
7.2.1 提供环保管家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必要的计量、检测等设备,同时建立设施设备台账。
7.2.2 建立服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设施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等要求,对计量、检测设备应规定校准的要求。
7.2.3 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保留运行的记录。
7.3 服务质量保障
7.3.1 服务单位应建立与服务内容相适宜的组织结构,根据服务类型、范围和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图。
7.3.2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与过程管控制度,包括内部技术审查制度,技术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对影响服务质量的关键点进行识别及管控,明确服务管控内容。
7.3.3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服务过程进行真实、全面、准确、清晰、规范的记录,服务全过程可追溯。
7.3.4 服务单位应建立贯穿于服务全过程的风险与应急管理机制和流程,对疑难问题、突发情况应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7.4 服务绩效评估
7.4.1 服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7.4.2 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合同约定内的诉求响应及时,遵守合同期限。
7.4.3 服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面向服务对象的沟通及投诉处理机制。
7.4.4 服务成果应对污染治理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起到有效作用,并得到服务的工业园区管理部门、企业和政府的认可。
7.4.5 服务对象可根据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对环保管家的服务质量建立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可作为合同续签等依据。
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分数≥90 分,考核等级为优秀;70 分≤考核分数<90 分,考核等级为良好;60 分≤考核分数<70 分,考核等级为合格;考核分数<60 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考核指标体系参照附录 E。
8 服务成果及档案管理
8.1 服务成果
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及时提交服务成果,成果包括但不局限于环境管理档案、技术报告、过程文件、现场指导、咨询意见或建议、环保培训、环保管家信息服务平台等。
8.2 档案管理
环保管家服务周期结束后,服务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其中纸质资料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3 年,电子档案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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