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习总书记提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全社会积极响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地方、企业等各界主体纷纷着手规划构建实现路径,形成了对新格局下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重新思考。当前,相较于已经在上世纪末或本世纪初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中国还处于碳达峰目标的前期实现阶段,碳密集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依然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需要逐步转型以实现绿色清洁化发展。然而,在“双碳”工作的推动过程中,部分碳排放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开始面临转型升级方面的难题,相关企业如何获得必要的金融支持值得深度思考,发展转型金融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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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王遥:以“转型金融”视角重新思考碳中和

2021-07-14 09:06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 王遥

自2020年9月习总书记提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全社会积极响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地方、企业等各界主体纷纷着手规划构建实现路径,形成了对新格局下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重新思考。当前,相较于已经在上世纪末或本世纪初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中国还处于碳达峰目标的前期实现阶段,碳密集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依然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需要逐步转型以实现绿色清洁化发展。然而,在“双碳”工作的推动过程中,部分碳排放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开始面临转型升级方面的难题,相关企业如何获得必要的金融支持值得深度思考,发展转型金融提上议程。

一、“双碳”目标下发展转型金融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上对于转型金融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经合组织(OECD)在2019年提出“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的概念,即指在经济主体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进程中,为他们提供融资以帮助其转型的金融活动。这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向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全部金融活动。狭义上讲,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目前国际上对于转型金融的界定主要是指对于棕色产业和碳密集产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主要目的是减缓气候变化。2020年9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在发布的《为可信的转型提供融资》的报告中,将“转型”概念侧重于如何将现有的温室气体排放轨迹与《巴黎协定》的目标要求相匹配,并且明确指出这是一种“气候减缓转型”。2020年12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气候转型金融手册》,同样关注“应对气候变化的转型”。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于2021年3月发布《转型金融报告》,其重点依旧侧重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国碳排放量占全球约28%,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面对巨大的减排挑战,低碳转型势在必行,发展转型金融将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转型金融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投融资渠道。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最新测算数据显示,为实现我国2030年“碳达峰”目标,自2021年起累计绿色投资需求的保守估计为14.2万亿元人民币,资金需求量巨大。“双碳”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一方面要大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支持碳密集行业的低碳转型。转型金融的提出有助于投资者科学认知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不是“一刀切”地否定碳密集产业的投资,为煤炭、煤化工、钢铁、水泥等高碳行业的资金需求提供了投融资渠道。

转型金融是协助推进我国能源结构绿色化的有效路径。“双碳”目标的主要实现路径在于碳减排和碳吸收,其中能源结构绿色化是关键。根据我国对外承诺,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应提高到25%,2050年这一比例应提高到75%。而2020年,中国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为56.8%,全社会依旧依赖煤炭和煤电行业的持续经营,一步到位、彻底摒弃化石能源的模式并不可行。在现有条件下,中国能源转型的模式仍需通过发展更清洁的能源或开发更低碳的技术实现逐步过渡,转型金融会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将保障可持续发展和碳减排目标的分阶段实现。

转型金融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从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创新方面分析,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为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领域提供了便利的渠道。然而,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更侧重对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目录标准的“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传统高碳排放行业缺乏转型过程的资金支持。转型金融可针对性地为“棕色”领域转型提供资金支持,补充覆盖煤炭、钢铁、水泥等高碳领域,并辅以较高的信息披露与转型关键指标要求,引导和督促“棕色”领域的转型发展,加速全社会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进程。

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转型金融的典型实践

为了加大金融对传统行业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探索我国转型金融的具体实践,2021年4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现有经验,推出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简称SLB),并引导市场主体完成了首批债券发行。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为了进一步促进、鼓励对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公司进行债务资本市场融资的一个债券种类。根据交易商协会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指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相挂钩的债务融资工具。与绿色债券不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不再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限制,而是通过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整体可持续发展目标相挂钩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这一特点,可有效支持火电、钢铁、水泥等碳密集和高环境影响企业的可持续转型发展,一定程度上弥补绿色债券的局限性。

交易商协会在推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过程中对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SLBP)进行了充分的借鉴与结合。该债券的挂钩目标参照ICMA SLBP分为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两部分,其中KPI是所选目标的衡量指标,而SPT是对该指标的目标设定。例如,对于一个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挂钩目标,“新能源装机规模”是与该债券挂钩的KPI,而“新能源装机规模于2024年达到400MW”即为用于衡量该债券目标实现情况的SPT。若发行人在规定时间未能完成任意一项KPI的SPT,则将触发债券条款的调整。由于挂钩目标是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核心设定,也是对于转型金融理念的主要体现,交易商协会对挂钩目标的制定明确了相应的遴选原则和基本要求。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采取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评估要求,可加强转型金融在目标引导和规则约束中的作用。作为推动转型金融发展的创新实践,交易商协会对于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在债券注册发行阶段和存续期内均对债券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且由于发行方的目标设定和目标表现需要得到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认证,因此还需进一步披露发行人与第三方机构的权责义务等相关内容,以保障企业可持续挂钩信息披露的真实有效。

此外,交易商协会还对第三方评估验证内容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了要求,以保证对发行主体的有效约束。在发行前的评估认证中,交易商协会要求要保证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在关键绩效指标遴选、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选择、计算方法及依据、基数计算等方面客观公正,以助于企业整体转型并与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相契合;而在存续期内,要求第三方机构至少一年一次对发行人的绩效目标表现开展评估认证并出具验证报告,直至最后一次触发事件验证为止。通过第三方机构的有效参与和严格执行,相应目标将在更为严格的技术规范和约束框架下进行验证,保证了转型金融在市场化推动过程中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对我国转型金融发展的建议

第一,建立并完善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我国转型金融发展的初步探索,而未来,金融领域对于转型金融的创新发展还存在众多可能。参考欧盟在转型金融方面的实践与讨论,对转型金融的支持可以通过转型标准的制定以明确对转型行动的支持方向。在欧盟最新发布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气候授权法案》中,转型类别的经济活动已然被列入减缓类别的目录当中,保证了市场在按照该目录开展金融活动时对于转型活动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也在积极研究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建议形成科学和明确的支持框架,并提供规范化转型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以保障转型标准对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性。

第二,创新多元化的转型金融产品。目前,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是最典型的转型金融工具。而实际上,信贷、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产品都可以支持转型发展。例如,可持续挂钩信贷(SLL)具有资金使用方式灵活性高、行业适用性广的特点。根据彭博的数据统计,国际自2017年首笔可持续挂钩信贷达成以来,其交易量实现大幅增长,从最初的50亿美元到2018年的490亿美元,再到2019年的1400亿美元,涨幅持续翻倍。虽2020年交易量所有下滑,但年底开始再次加快了其步伐,2021年仅前两个月全球范围内已实现41笔SLL交易。在过往实践中,温室气体排放量、ESG评级、能源使用效率等都曾被用作评估贷款人可持续发展表现的衡量标准,在为棕色企业提供转型资金的同时,也为企业优化ESG治理水平、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注入新的动力。

第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市场对于转型金融的认识和理解。由于转型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企业和金融市场主体对于其概念的理解还有所欠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是转型金融在中国进行宣传推广的一次有效尝试,但相较于转型金融实际推动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实现还有很多探索空间。建议通过更多具有影响力的培训、讲座、座谈会来提高市场对于转型金融的理解,支持金融机构自主构建转型金融的资产组合,披露现有资产在气候转型方面的进展,以逐步扩大市场对于转型价值的认可度。此外,市场上还部分存在“转型金融是对棕色资产的支持”这类较为偏颇的观点,需要通过更多的宣传推广,引导市场正确理解转型的基本理念,并逐步在国内外的交流平台上形成共识。

第四,保障转型金融背景下的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方的责任管理。转型金融为企业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的金融支持,需建立明确的技术规范和约束框架,如低碳或可持续发展目标、目标实现路径和考核评价指标等。由于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产品对募集资金用途无特殊要求,仅对挂钩目标进行约束,因此保障目标制定的合理性以及指标测算的准确客观性极为重要。目前,交易商协会已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在注册发行阶段以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建议在要求的基础上加强监管,以进一步保证披露信息的透明性和真实性。同时,严格规范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对债券发行的外部认证工作,通过科学量化的核算方法,真实准确公开的评估流程以及明确的责任分担机制,保障认证内容的市场可信度。

第五,在转型金融产品设计中体现更多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覆盖。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框架下,绿色低碳发展是中国重点的发展方向,得益于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推出,钢铁、煤炭等碳密集或高环境影响行业的转型发展获得新的融资渠道。现阶段,建议相关主体积极利用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信贷等创新工具,通过科学的规划和路径设计,配套制定企业的气候转型战略,以支持我国减排目标和总体环境目标的实现。未来,随着工具设计和市场的逐步成熟,建议相关目标中可进一步纳入其他SDGs目标,以最大程度发挥转型金融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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