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电话咨询情况,中环协对第十四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申报常见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可结合《关于开展第十四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环协〔2021〕147号)阅读本问答。问答如下: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一、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的通知要求,经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第七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详见《关于公布第七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11]2号)。
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第(十八)项,“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支持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协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议等,将诚信作为行规行约重要内容,引导本行业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二、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1、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环保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3、近一年内(至申报截止日期前)未受到行政处罚,且无严重失信行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各地方协会会员单位优先。申请信用升级的获评企业需待获评满一年后重新申报。
三、每年申报几批次,启动时间是几月份?
答: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原则上每年只开展一批,5月份左右启动申报,申报时间为2-3个月,申报结束后按照形式审查、背景核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协会审议、公示、公告、邮寄获评证书和牌匾等流程进行,预计于10月份发布最终结果,具体以每批次通知为准。
四、如何进行申报?
答:会员企业登录“环保产业信用平台.cn/CreditPlatform/,点击“信用评价申报或登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cn/“办事大厅”栏,点击“信用评价申报”。
五、评价的标准是什么?
答:我会于2018年依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GB/T 23794-2015)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了《环保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T/CAEPI 15-2018)团体标准,相关评价指标可点击链接.cn/epasp/website/webgl/webglController/intoServiceCenter/XHBZ进行下载。
六、企业申报书中常见问题及部分指标释义
答:1、申报材料质量不高。线上申报系统中指标勾选遗漏、缺报问题较多,未能反应企业真实状况,注意参考每张表格后的“备注”、“注”内容填写;
2、未能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内提供的材料清单只是便于企业准备材料,实际填报以申报系统指标及要求附件材料为准,部分企业只进行线上申报而未邮寄纸质文件,在线申报未上传附件如证明材料等;
3、未选择企业类型:生产型、服务型、生产和服务。分别对应指标“退换货情况”(生产企业提供退换货服务),“服务质量报告”(服务企业),两种业务皆有的请选择“生产和服务”;
4、财务报表审计意见需提供外部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在报告中明确是否为“无保留意见”;
5、近三年是否有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记录旨在考察企业对事故的处置记录,即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而不是考察企业是否发生事故;
6、合同履约控制与失信责任追究记录是指企业对合同风险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
7、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指每个单年度的财务情况,需按照审计报告如实填写;
8、上一年度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情况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过程中的节能数据,可按照总能耗或平均值进行填写,旨在培养环保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提高绿色治理水平;
9、应对公共环境事件情况指企业是否积极参与突发的环境事故或环境风险,特指企业的公共社会责任而非商业服务;
10、绿色采购是指企业采购的产品是否通过环保、低碳、节能、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标志等,旨在考察供货商的绿色生产情况,带动上下游产业绿色发展;
11、是否进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指企业是否将环境服务质量向公众公开,如企业网站公示、上报环保局系统公示、在项目所在地竖立电子显示屏等,旨在帮助企业避免邻壁效应,理清责任边界,公众不知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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