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线监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已经得到普遍应用。如何有效地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已经成为摆在环境执法者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以废气在线监控为例,在基层执法实践中,执法者的焦点往往集中在颗粒物、SO2、NOx等主要污染物因子上,缺少对氧含量等其他在线监控数据的分析,导致缺乏对企业生产工况和排放情况的全面了解。氧含量作为一项重要的监控指标,不仅反映着企业的生产工况,也是判定企业是否达标排放的重要因素,应当引起执法者的高度重视。
氧含量是指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自由氧,通常用百分比形式来表示。一般而言,空气中的氧含量大约为21%,所以当企业停产时,其实测氧含量一般也约为21%。当企业正常生产时,因其所属行业和生产工况水平不同,氧含量数值也参差不齐。一方面为防止人为将空气掺入烟气中稀释排放,另一方面为便于将同一行业不同企业放在同一标尺下进行比较,所以在排放标准中就按行业属性等类别规定基准氧含量这一指标。
例如,在国家标准中,火电燃煤锅炉的烟气基准氧含量为6%、砖瓦焙烧窑为18%、陶瓷窑为18%等。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实测氧含量不会明显偏离于基准氧含量,如果企业实测氧含量远超基准氧含量,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烟道漏风或其他生产工况问题。
在废气监测中,我们一般不直接使用实际监测的废气排放值,而是将实测排放值乘以折算系数后再作为企业的外排值。
折算系数=(21%-基准氧含量)÷(21%-实测氧含量),从公式中可以得知,氧含量是折算系数中的关键因素,直接影响着排放值的大小。如前所述,为防止掺杂空气和统一标尺,在标准中规定了基准氧含量的数值,公式中所剩下的唯一变量就是实测氧含量,实测氧含量越大,折算后的排放值就越大。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的生产工况中,也存在一些实测氧含量低于甚至远低于基准氧含量的情况。有的观点认为当实测氧含量低于基准氧含量时,就不应当再进行折算。笔者认为这违背了设置基准氧含量的公平初衷,也打击了企业改善生产工况的积极性,还是以进行折算为宜。
在执法实践时,我们尤其要对企业一些氧含量长期不变,或与生产工况波动不相匹配等现象加以警惕,防止别有用心者利用氧含量干扰数据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