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碳中和发展浪潮已起,把握时代进程机遇期
1.1.我国开启碳中和进程,政策大力推进驱动碳中和落地
全球平均气温呈上升态势,降低碳排放成全球共识。世界气象组织数据 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平均气温呈震荡走高态势,2020年全球 平均气温为14.9℃,较工业化前(1850-1900 年)升高 1.2℃。同时, 数 据表明 2011-2020 年为有记录以来最暖的十年,反映出全球变暖的趋势 正在加强。此外,根据世界气象组织预测,未来五年(2020-2024 年) 全球年平均气温或将比工业化前升高至少 1℃,且其中至少有一年的平 均气温超过 1.5℃的概率达 20%,全球平均气温或进一步上升。当前, 全球气温升高及其引致的海平面上升、冰川消融等气候问题日益凸显。 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球共识。
国际社会积极推进碳减排,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随着全球气候自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上升变暖,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于20世纪90年代开 始共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联合国于 1990 年启动政府间气候 谈判。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有三个关键合作条约显著推 动了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进程。1992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通过,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为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 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并提出了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 化的基本原则。1997 年,为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实施,第 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对缔约国家温室气体减排总量、减 排多种温室气体和履约机制作出规定。此后,《巴黎协定》于 2015 年获 通过,对 2020 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作出安排,并明确长期目标、减缓、资金、技术、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进一步提出努力实现 1.5℃ 的全球温升控制目标,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入新阶段。整体而言, 上述三个关键合约文件明确了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基本原则、义务归属、履约机制、资金支持等核心内容,且依据实际发展情 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具体合作机制及内容,有利于引导全球各国共同努力 协作应对气候变暖问题,加快推进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进程。
世界主要国家明确碳达峰及碳中和时间表,多数国家将在 2050 年达到 碳中和。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世界主要国 家均积极推动碳减排工作,并对碳达峰、碳中和提出明确的时间表。从 世界主要国家政策宣示或法律规定的碳中和时间表来看,多数国家将在 2050 年实现碳中和。当前,全球在碳达峰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据中国 碳排放交易网数据,目前全球范围内实现碳排放达峰的国家数量为 54 个,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比例达40%。
中国实现碳中和任重道远,政策力度有望超预期。一方面,我国二氧化 碳排放量大,且近年来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呈小幅增长态。BP 数据显 示,2019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为 98.26 亿吨,增长 3.25%,占世界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比例为 28.76%,反映出我国二氧化碳减排任务重。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间隔一般为 40-60 年, 而我国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间隔仅为 30年,且在这一过程中还 肩负着经济增长、消除贫困、污染治理等发展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是 我国碳中和实现过程中的突出特征。
1.2.环保公用视角下的碳控排路径:能源结构转型与碳吸收
一般而言,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路径包括经济结构转型(服务业占比提 升)、能源低碳化转型、绿色产业发展(林业碳汇)、技术处理手段(CCUS、 DAC)以及推动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从环保公用视角出发,我们认为 推动能源结构转型以及发展碳吸收产业是国内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 是我国碳控排的主要路径。
电热生产、工业及交通运输是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根据 IEA 数据,2018 年全球电热生产、工业、交通运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 13978、 6158、8258 百万吨,占全球碳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 41.71%、18.37%、 24.64%,合计占比达 84.72%,是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从国内数据来 看,上述三大行业同样为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合计占比达 89.01%, 但国内电热生产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超 50%,高出全球 9.68pct, 反映出电热生产行业是我国二氧化碳最为主要的来源。因而,电热生产 行业或成为国内控制碳排放的重点关键行业。
电热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呈增长态势,制造业碳排放有所减少。根据 CEADs 数据,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中,电热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碳 排放占总碳排放量的比例分别由 2007 年的 41.69%、6.54%升至 2017 年的 46.60%、8.14%,电热生产行业占比提升尤为显著,而制造业碳排 放占总碳排放量的比例则由2007年的44.91%降至2017年的39.25%, 成为主要的碳减排行业。
国内电力供给以火电为主,燃煤是火电的主要能源。从发电量和装机容 量来看,中电联数据显示,2020 年火电发电量为 5.17 万亿千瓦,在总 发电量中占比为 67.87%,火电装机容量为 12.45 亿千瓦,在总装机容 量中占比为 56.58%,以上数据反映出火电是我国最为主要的电力供给 来源。在火电发电能源和火电装机容量结构方面,燃煤是火电最为主要 的能源来源,且装机容量占比亦处于主导地位。根据中电联数据,2019 年燃煤发电量为 4.55 万亿千瓦,在火电发电量中占比为 90.24%,火电 燃煤装机容量为 10.41 亿千瓦,在火电装机容量中占比为 87.48%。然 而,火电燃煤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中电联数据显示,2019 年火电二 氧化碳排放量达 42.29 亿吨。因此,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压减火电燃煤 规模的同时扩大风光等清洁能源规模,成为降低碳排放的重要举措,亦 成为实现碳中和的重点发展方向。
碳中和背景下能源结构转型将持续推进,未来能源的主要供给来自非化 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化石能源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IEA 数 据显示,2018 年中国化石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 94.95 亿吨。在碳中 和推进背景下,化石能源使用将会逐渐减少,非化石能源有望成为主要 的能源供给来源。
碳吸收也是碳控排的重要路径,为实现净零碳排放提供支撑。控制二氧 化碳排放除可从源头端减排控制发力外,还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或采 用技术手段来降低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进而实现碳中和目标,而与 之相关的碳控排路径则称为碳吸收。碳吸收是指通过林业碳汇、CCUS、 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方法或技术来吸收二氧化碳。其中,林业碳 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依靠植物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并在植被或土壤中进行固定,进而降低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 度,实现碳控排目的;CCUS(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equestration)指碳捕集、利用、封存,指将二氧化碳收集起来进行利 用或封存,包括碳捕集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 碳捕集与利用(Carbon Capture and Utilization,CCU)两类,尽管目前 CCUS 技术人处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但已开始局部应用。直接空气碳 捕集(DAC,Direct Air Capture)是指从空气中捕集二氧化碳,并转化 为产品进行封存,DAC 在技术上与 CCUS 有相关性。碳吸收是降低空 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具有重要意 义。随着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碳吸收相关的林业碳汇、CCUS、 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产业有望加快发展。
1.3.碳排放交易市场优化配置碳排放权,助力碳中和发展
为采用市场化机制激励碳排放主体减排,碳排放交易市场形成。根据世 界银行,碳排放交易市场(ETS)是一项减排政策工具,为排放者设定 排放限额,允许其通过交易排放配额的方式进行履约。在碳排放交易市 场运行机制中,在给定碳排放配额后,减排主体将富余配额出售给配额不足的超排主体,并通过价格机制引导碳排放主体降低碳排放量,进而 达到控制碳排放的目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促进碳排放权使 用效率提升,并激励碳排放主体积极推进碳减排,有助于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助推碳中和落地实现。
《京都议定书》规定三大减排温室气体的履约机制,引领碳排放交易市 场形成发展。1997 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提出将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 稳定在一个适当水平的目标,在这一目标指引下根据碳排放限额及排放 额交易原则规定了发达国家可采取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联合履约 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三种“灵活履约机制”作为完成减排义 务的补充手段,为碳排放交易市场交易机制形成和发展奠定基础。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重要机 制。根据《京都议定书》,CDM 是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发 达国家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的机制安排。CDM 允许承担温 室气体减排任务的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开发 与合作,获得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并 以此抵消其所应承担的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任务。CDM 将发展中国家纳入 到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之中,有助于缓解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碳减排过程 中面临的技术落后与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控制目标。
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显著推进碳减排落地。截至 2021 年 1 月,全球共有 24 个碳 排放交易市场在运营,还有 8 个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在计划实施。同时, 预计到 2021 年,碳排放交易市场将覆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 16%,全 球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总量预计超 75 亿吨。此外,截至 2020 年,碳排 放交易市场通过拍卖配额累计筹集超 1030 亿美元,主要用于资助气候 变化领域项目(包括能效提升、发展低碳交通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支持能源密集型产业以及扶持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成为促进环境保 护和可持续发展投入资金的重要来源。
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的经验总结回顾: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 (EU-ETS)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根据中国碳排放交易 网数据,2020年碳排放市场配额达 18.16 亿吨(全球占比为 38.0%), 2019 年交易额达 1689.66 亿欧元(全球占比为 87.2%),碳排放权交易 量为 67.77 亿吨(全球占比为 77.6%)。从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过 程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四点经验:一是发挥碳排放价格信号机制,采取有 效举措减少碳排放配额盈余,包括扩大控排行业范围、碳配额的供应方 面限制使用国际抵消信用、采用折量拍卖方案、修正线性减排因子、不断提高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增加温室气体种类等;二是丰富碳市场金融 产品,碳期货交易活跃,增强市场流动性的同时提高市场有效性;三是 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打造发达的碳金融服务业促进碳 金融产品设计和交易。四是为长期控制配额盈余创建市场稳定储备机制 (MSR),通过将上一年底碳市场的累积过剩配额总数的 24%要转存入 MSR,实际操作中则在当年拍卖配额中减去相应的数额,支撑碳排放价 格上行。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助力我国碳中和目标实现。我国碳排放 交易市场发展经历了参与国际 CDM 项目(2002-2011 年)、试点建设碳 排放交易市场(2012-2020 年)、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推进(2021 年以来)三个阶段。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 理办法(试行)》,并印发《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 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2021 年 1 月,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 期正式启动,涉及 2225 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国内 40 亿吨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国内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比例约 40%,这表明我国 全国碳市场逐步形成。随着电力行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温室 气体控排责任被压实到企业,市场机制倒逼电力企业降低碳排放,而电 力行业作为我国主要的碳排放来源,率先被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将有 助于我国加快推进碳控排进程,推动碳中和目标落地实现。展望未来, 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推进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有望加快推进, 短期内将围绕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推动全国碳市场管理制 度体系不断完善,为我国顺利实现碳达峰提供有效支撑。
2.环保行业:开辟新空间,紧抓四条投资主线把握碳中和浪潮机遇
碳中和浪潮下,低碳发展成为社会共识,碳减排、碳吸收、碳市场交易 为环保产业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和带来了增量收入来源,且政策大 力推动下,政府端、企业端碳中和投入持续加大将切实转化为环保企业 的业绩增长,环保产业或开启新一轮成长期,而在资本、技术、成本等 方面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有望胜出,充分享受碳中和发展的时代红利。我 们认为,碳中和浪潮下环保行业可从碳核算监测、固废处理、林业碳汇、 新能源环卫车、节能降耗等方向把握发展机遇。
2.1 复盘:环保行业上半年表现略好于大盘,业绩显著回升
环保行业上半年表现略好于大盘。从年初至 2021 年 6 月 4 日,环保工 程及服务Ⅱ(申万)行业指数上涨 3.45%,沪深 300 指数上涨 1.36%,环 保行业表现略好于大盘。环保行业表现好于大盘的原因在于:一是碳中 和政策推进背景下,行业发展前景向好;二是板块估值处于低位,具备 低估值优势;三是 2021 年一季度板块业绩显著回升,且运营模式转型 持续推进,板块基本面进一步夯实。
园林、监测&检测等细分板块涨幅居前。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园林、 监测&检测、节能与能源清洁利用、固废处理、大气治理、水务板块的 年涨跌幅分别为 24.77%、19.37%、13.38%、9.05%、3.11%、0.66%。
行业估值处于较低位置。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环保工程及服务Ⅱ(申 万)行业 PE(TTM)为 23.84 倍,较年初的 26.43 倍有所下降;PB(LF) 为 1.76 倍,较年初的 1.56 倍有所增加。整体而言,行业估值处于历史 较低水平范围内,行业低估值优势显现。
环保板块业绩稳中向好,21 年 Q1 显著回升。基于我们选择的 111 只环 保行业样本股票统计分析得出,2020 年环保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3584.17 亿元,同比增长 11.47%,实现归母净利润 285.24 亿元,同比小幅下降 1.46%,主要系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 年一季度,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 步受控,项目开始投运,叠加 2020 年疫情低基数效应,板块业绩显著 回升。2021 年一季度,环保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834.69 亿元,同比增长 48.93%,实现归母净利润 87.20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104.36%。
2.2.供给侧低碳化:节能降耗必然趋势,低碳技术和设备放量可期
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钢铁、建材、化工等制造业碳排放量 较大。由于工业领域能源使用量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 年工业 领域在国内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超 60%,大量能源消耗使得工业领域成 为我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IEA 数据显示,中国工业领域碳排放量 由 1990 年的 745 百万吨增至 2018 年的 2667 百万吨,增长幅度达 257.99%,且长期工业领域碳排放量在总的碳排放量中占比在 25%以上 水平。此外,根据 CEADs 数据,在制造业细分行业中,钢铁、建材、化工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在制造业总的碳排放中占比分别为 48.04%、33.53%、6.84%。因而,工业领域碳控排可优先从钢铁、建 材、化工等碳排放量大的行业推进。
工业领域碳减排路径:一是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推动工业用能低碳 化转型以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三是企业实行节能技改,推进低碳设备 和低碳技术在工业领域大范围应用。从上述工业领域碳减排路径出发, 可发现工业领域碳减排的具体路径主要为传统行业低碳节能改造以及节 能模式的大范围应用。
传统行业节能低碳技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降低能源使用量推进碳减 排。传统行业节能低碳技改主要在于应用低碳技术和低碳设备,而其降 低碳排放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路径实现:一是使用节能设备降低工业 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耗用量,代表性的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二是采取节 能技术和使用节能设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代表性的模式为余热利用和 热电联产等节能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领域持续大规模投入,有效推进碳减排。随着合同能源管 理模式在钢铁、建材等高碳排放工业领域大量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投资 额快速增长并维持大规模投入,自 2015 年以来,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额 均在千亿元以上,但增速开始有所放缓。中国节能协会数据显示,2020 年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额为 1245.9 亿元,同比增长 9.18%,2015-2020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 3.7%。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领域持续大规模投入, 国内节能能力不断增强,且二氧化碳减排量亦显著提升。
余热回收利用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间接实现碳减排。余热是在能源 设备中可回收利用但尚未回收利用的能量,工业领域余热主要包括高温 烟气余热、冷却介质余热、废汽废水余热、化学反应余热、高温产品和 炉渣余热以及可燃废气、废料余热六类,且以高温烟气余热为主,占比 约 50%。余热回收利用是通过余热回收利用设备(如余热锅炉、空气预 热器等)将余热再次使用,包括直接利用、发电、综合利用三种方式, 主要技术包括热交换、热工转换、热泵系统回收余热三项。余热回收利 用将浪费的能源重新收集利用,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助力碳减排推进。
余热回收利用减碳效果显著,未来应用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以青岛顺 安热电燃煤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为例,据腾讯网公开信息,该项目建 设有 1 套 15MW 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系统和 1 套 2×15MW 烟气余热深度 回收系统,采用基于喷淋换热的烟气余热回收与减排一体化技术,将空 塔喷淋、吸收式换热等技术结合实现降烟温至 25℃,回收余热进入高温 水一次网用于冬季居民供暖。据测算,该项目年可回收余热量 34.35 万 GJ,年回收余热量可增加居民供热面积 90 万平方米,同时项目运行后 年节约原煤 1.49 万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碳 3.50 万吨,显著降低二氧化 碳排放。未来随着碳中和政策推进,工业企业对提升能源效率的重视程 度将不断提升,余热回收利用模式有望在钢铁、建材、石化等诸多行业 中应用,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可期。
工业余热资源丰富但利用率偏低,未来增长潜力大。全国能源信息平台 数据显示,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行业中余热资源占总燃料消耗总 量的比例为 17%-67%,且上述行业可回收利用的余热资源在余热总资 源中占比达 60%,反映出我国工业余热资源储备丰厚。然而,当前我国 余热资源利用率偏低,大型钢铁企业属于余热利用率相对较高的行业, 但也只有约 30%-50%,其他行业和企业则更低,这表明我国余热回收 利用提升空间较大。碳中和政策推进背景下,余热资源丰富的行业有望 加快余热资源的回收利用,推动利用率提升,掌握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和 提供余热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迎来发展机遇。
热电联产是实现余热回收利用的重要途径,可间接实现碳减排。热电联 产模式是在生产电能的同时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实现用户供热, 具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作用,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热电联产热效率一般可达 75%-80%,显著高于火电站的平均热效率,具备显著的节能 效应。热电联产是余热回收利用落地应用的体现,可间接实现碳减排, 是电力行业降低碳排放的重要举措。此外,热电联产利用余热进行供暖, 可减少用户供热排放的二氧化碳,进一步促进碳减排。
热电联产机组装机规模持续增长,未来天然气热电联产将是发展趋势。根据中电联和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截至 2020 年,我国热电联产机 组规模达 4.98 亿千瓦,占火电装机比重约 40%,且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预计在国家政策推动下,热电联产装机规模仍有望进一步增长。此外, 由于天然气热电联产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气体和二氧化碳排 放量更低,同等条件下气电氮氧化物排放较煤电少 30%,二氧化碳排放 少 58%,未来天然气热电联产装机规模有望显著增长。
电力行业碳减排重要方式,碳中和政策推进下有望加快发展。电力热力 生产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降低电热生产行业的碳排放是实现碳中和的 关键举措。而要降低电热生产行业的碳排放,一方面要转换能源结构, 另一方面则在于使用热电联产的节能模式促进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可以 预计的是,热电联产作为电力行业碳减排的重要举措,在碳中和政策推 进背景下有望加快发展,提供热电联产设备和热电联产运营的企业显著 受益。
2.3.消费端电气化:新能源环卫车渗透率提升,降低交通领域碳排放
交通运输是碳排放的来源之一,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具有必要性。IEA 数据显示,中国交通领域碳排放量由 1990 年的 94 百万吨增至 2018 年的917百万吨,增长幅度达875.53%,在总的碳排放量中占比由4.50% 升至 9.63%,呈持续增长态势。因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是实现 碳中和发展的必要举措。
新能源汽车碳排放量低于燃油车,显著推动交通领域碳减排。从全生命周期阶段来看,各级别纯电动乘用车温室气体排放 量均低于同级别汽油乘用车,在车辆运行阶段尤为显著,但不同车辆级 别存在差异,温室气体排放降低比例在 21%-33%之间。同时,在商用 车领域,以公交车为例,纯电动公交车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较柴 油公交车降低 46%。整体上而言,与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碳减排效 应较为显著,有助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碳减排。
十四五期间新能源环卫车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千亿,行业成长属性突 出。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出的新能源 汽车渗透目标,假设到 2025 年新能源环卫车渗透率 20%。同时,参考 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推行进度和过去环卫车销量 增长速度,假设 21-25 年环卫销量增速分别为 8%、12%、8%、8%、 8%,则到 2025 年环卫车销量达 17.78 万辆。此外,新能源车价格参考 2020 年盈峰环境、龙马环卫、宏盛科技披露的数据得出车单价,并根据 未来市场竞争态势做进一步调整,假设 21-25 年新能源环卫车的价格为 110、108、105、103、102 万元/辆。综合以上假设,到 2025 年,新能 源环卫车的销量为 3.56 万辆,对应市场规模为 362.76 亿元,市场规模 显著增长。同时,十四五期间新能源环卫车累计销售额有望达到 1143.77 亿元,市场空间广阔。整体而言,碳中和政策推进背景下,新能源环卫车渗透率有望进一步加快提升,行业市场空间广阔,新能源环卫车企业 有望显著受益于政策驱动下的新能源环卫车销量持续快速增长,业绩增 长确定性和成长性俱佳,投资价值属性凸显。
2.4.碳交易基础设施端:碳核算监测先行,CEMS与碳核查服务前景向好
碳排放量数据是碳减排政策制定、执行效果评估的依据,同时也是碳市 场交易进行的基础,因而进行碳排放监测、碳核算是推进碳减排的重要 前提基础条件。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发 展,碳监测、碳核算的市场需求有望显著增长,推动产业规模扩张。
碳排放监测包括核算法和测量法两类,CEMS 或为未来发展方向。核算法(也称排放 因子法)是根据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进行二氧化碳测量,测量法(也 称在线监测法)则是使用有关部门认可的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 在线监测二氧化碳排放量。尽管我国已大范围使用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监 测大气污染物,但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中仍未大 规模使用。参考欧盟(核算法与 CEMS 并行)、美国(主要使用 CEMS 方法)的碳核算监测方法,以及 CEMS 准确性、及时性、便捷性更强的优势,我们认为未来 CEMS 或为国内碳核算监测的发展方向。
碳监测试点推进,CEMS 有望逐步应用。当前,一些企业和省市制定相 关政策推进碳排放试点建设,如南方电网于 2021 年 1 月发布《火力发 电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技术要求》,对适用火力发电企业烟气二氧 化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DMES)的主要监测项目、性能指标、数据 采集处理方式、安装要求以及质量保证作出具体规定,2021 年以来江苏、 浙江、河北等省份开放碳排放监测平台及试点等。随着地方政府和企业 推进碳核算监测平台建设,以及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在电力行业启 动,CEMS 有望在火电行业中逐步应用,并随着未来碳排放加以市场覆 盖行业增加而扩大应用范围。
碳核查是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监测控排企业碳减排效果。碳核查指的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检验和评价控排企业监测 和报告的碳排放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指南或者标准要求, 并形成核定文件的过程。碳核查形成的核定文件(监测报告)是控排企 业证明其碳减排效果的正式依据,同时也是碳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交易 开展的基础。
碳核查主要测算五大部门排放源,核算方法包括部门法、参考法以及实 测法三类。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国家温 室气体清单指南》及其修订版本和配套文件中对温室气体核算方法进行 了说明,由于碳排放主要来自能源耗用和部分工业生产过程,因而碳核 算主要对这两个来源进行,能源耗用碳排放核查的主流方法包括部门法 和参考法两类,工业生产过程主要采用实测法。当前国内碳核查方法与 IPCC 相同,但核算行业领域更多。
碳核查市场发展空间大,碳中和政策背景下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当前, 电力行业已纳入碳交易市场,后续建材、钢铁、化工、石化、水泥、造 纸、航空等行业也将纳入碳交易市场,上述行业中的企业需公告碳排放 数据,这将显著增加碳核查市场需求。碳中和政策推进背景下,全国性 碳交易市场建成发展,更多行业和企业纳入碳交易市场,中国将成为全 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碳核查市场需求不断增加,驱动碳核查行业市场 空间增长,具备碳核查资质、从业技术人员储备充足、技术成熟的企业 有望显著受益于碳核算市场扩张的过程。
2.5.碳交易引发 CCER 收益:垃圾焚烧再添新催化,林业碳汇亦有可为
固废处理利用助力碳减排主要是依靠垃圾焚烧处理实现,垃圾焚烧处理 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两条路径:一是垃圾焚烧发电可对燃煤发电形成一 定替代,在减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后仍具有较为显著 减排效应,此外应用 CCS(碳捕集和存储)技术可使得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成为负碳技术;二是减少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助力温控目标实现。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持续提升,推动碳减排进程。根据《城乡建设统计年 鉴》数据,截至 2019 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 52.17 万 吨/日,2011-2019 年期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复合增长率达 22.76%,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同时,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到 2025 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 到 80 万吨/日,2020-2025 年期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复合增长 率为 6.23%,仍保持增长态势。随着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亦显著增长,根据《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 2019 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量达 1.35 亿吨,较 2015 年的 0.66 亿吨增长 105.14%。垃圾处理量持续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减少二氧化碳排 放。据我们测算,2019 年垃圾处理量对应的碳减排量为 0.48 亿吨, 2011-2019 年期间累计碳减排量达 2.34 亿吨,而到 2025 年,垃圾焚烧 处理的碳减排量有望达到 0.80 亿吨。可以预计的是,随着未来垃圾焚烧 处理能力持续提升,垃圾焚烧处理将在碳减排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成为我国推动碳中和实现的重要举措。
CCER 带来增量收益,促进垃圾焚烧处理公司业绩增长。通过对中国自 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垃圾焚烧发电备案项目碳减排监测情况进行梳理, 可以得出平均度电的碳减排量为 574.3 克/千瓦时。尽管目前国家暂停了 CCER 项目、方法学等的备案申请,但预计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持 续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不断建设完善,CCER 项目备案或有望重 启,届时垃圾焚烧处理公司有望受益 CCER,为公司带来增量收入。以 国内垃圾焚烧运营企业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伟明环保、旺能环保、绿 色动力为例,以 2020 年上网电量水平为基数,同时根据索比光伏网, 参考 2020 年我国率先实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地区的 CCER 价格,确 定 CCER 价格为 30 元/吨;此外,在不考虑 CCER 申请过程中的成本以 及假设按照上述五家公司 2020 年上网发电所有项目均申请 CCER。综 合以上假设,得出五家公司通过 CCER 均可获得 2000 万元以上的增量 收益,且绿色动力最大达 5015.36 万元,占其 2020 年归母净利润的比 例为 9.96%。
林业碳汇实现碳吸收,助力碳中和落地的重要举措。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测算数据显示,森林蓄积量每增加 1 亿立方米,相应可多固定 1.6 亿吨 二氧化碳,反映出森林蓄积量增加有助于降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 助力碳中和目标落地实现。
森林蓄积量持续提升,显著吸收碳排放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 2019 年,我国森林蓄积量达 175.60 亿立方米,同时国家林业草业局数 据显示,截至 2020 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 23.04%。
碳汇造林项目固碳效应明显,碳市场交易带来额外收益。通过对中国自 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碳汇造林备案项目碳汇量监测情况进行梳理,可以得出每公顷的碳汇量均值为3.0吨二氧化碳当量。进一步,计算得出碳汇造林项目年均碳汇量为 6.0 万吨,而参考世界银行碳基金于 2005 年设立的吨二氧化碳收购价格(4.5 美元),假设吨二氧化碳的收购价格 为 29 元,则每个碳汇造林项目每年平均可额外带来 174 万元的收益。
政策支持推动林业碳汇发展,林业碳汇交易有望积极推进。十四五规划 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森林覆盖率要从 2020 年的 23.0%增至 2025 年的 24.1%,并提出要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 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专栏中,提出早黄 河重点生态区保护修复林草植被 80 万公顷、在长江生态区完成营造林110 万公顷、在东北森林带培育天然林后备资源 70 万公顷、在北方防沙 带完成营造林 220 万公顷等。随着上述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林业资源进 一步增加,未来碳汇造林项目在政策支持下有望获批 CCER 并参与碳排 放市场交易获得额外收益,林业碳汇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张可期。此外, 国家政策鼓励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如国家林业局 于 2014 年出台的《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鼓 励林业碳汇自愿交易项目作为抵消项目以及推进排放配额管理,参与碳 排放权交易,同时要求完善清洁发展机制(CDM)林业碳汇项目交易, 推进林业碳汇自愿交易。国家政策推动下林业碳汇项目有望更多地参与 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未来如果 CCER 项目重启审批,碳汇造林项目 将成为生态修复类企业的收入来源之一,助推其业绩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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