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超低排放一词开始在水泥行业出现,并逐步被业内所重视。2020年,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意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水泥超低排放的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有望成为大气治理政策下一步重点推进方向。从各地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政策来看,超低排放改造已迫在眉睫。
超低排放政策日益严格 水泥行业积极“备战”
近年来,处在重点区域的水泥大省河北、河南、安徽、浙江在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出台超低排放地方指标。今年以来,宁夏、浙江、山西、河南等地水泥行业积极“备战”超低排放。
1月底,宁夏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区所有水泥企业(列入淘汰过剩产能且限期关停的企业除外)均纳入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在2022年底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不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停产水泥企业在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后方能投入生产。《方案》提出,改造目标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为10、50、100mg/m3。全区计划改造22条水泥生产线,其中2021年计划完成10条,2022年计划完成12条。
近日,宁夏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针对水泥超低排放评定方法,《技术指南》要求企业或接受委托的技术机构根据评估监测情况,给出明确评估结论。水泥窑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50、100mg/m3;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mg/m3;氨排放限值为8mg/m3;无组织排放规范化治理,评定为合格,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在宁夏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出台之后,当地水泥企业已开始着手落实。据了解,宁夏赛马水泥的4条生产线中,已有一条生产线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其余3条生产线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宁夏瀛海水泥被纳入宁夏第一批超低排放改造企业,需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水泥行业烟气排放深度治理。目前,瀛海水泥已编制完成治理方案、签订施工合同,计划投资1000万元采用SNCR工艺对生产环节的烟气处理进行升级改造。
除了宁夏,河南、河北、山西、四川、浙江等地在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政策出台后,不少水泥企业也相继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浙江婺城区、兰溪市要求需在今年完成7条水泥(熟料)制造企业(生产线)、8家独立粉磨站的超低排放清洁技术改造,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从6月1日河南生态环境厅公示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钢铁水泥企业名单”中得知,截至2021年5月底,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等135家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
河北省邯郸市大力推进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全市4家水泥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以新峰水泥为例:新峰水泥有3条生产线,分别是日产2500吨的1号生产线,日产4800吨的2号、3号生产线,全部采用“高温电除尘器+SCR脱硝一体化技术”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新峰水泥1号生产线烟气入口氮氧化物浓度值为268.23mg/m3,出口浓度值为22.01mg/m3;2号线入口氮氧化物浓度值为450.90mg/m3,出口浓度值为29.23mg/m3。出口浓度值均低于国家要求的100mg/m3。
为了加快水泥企业超低排放的力度与速度,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超低排放的措施。去年11月底前,国家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与重污染天气企业停限产相关联,以此调动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性。
当然,部分省份也超低排放与电价挂钩。河北、河南、青海、福建等地曾下发对水泥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其中,以河南为例:河南地区要求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两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单位电价加价0.03元;三项均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单位电价加价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则用电不再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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