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既是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又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输水干线城市,还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治污攻坚压力大、责任重、挑战多。过去三年,面对重重困难,济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为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济宁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综合指数分别同比改善15.2%、7.3%,PM10、PM2.5、O3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7.6%、8.3%、9.1%,SO2、NO2、CO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15年相比,全市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改善37.8%、43.3%、75.4%、23.3%;全年优良天数增加71天,重污染天数减少23天。南四湖及入湖口水质优良率达100%,南四湖流域连续17年稳定达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紧盯目标任务,紧盯问题短板,抓当前、谋长远,铆足干劲、狠抓落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加快建设“天蓝、水清、土净”的美丽济宁。
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强化PM2.5和O3协同控制,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强化3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建立健全重点示范区联防联控包保巡查专班制度,每个示范区分别制定一套工作方案、一张污染源分布图、明确一个专项报表、固定一辆专车、列支专项经费,持续强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煤烟及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管控,确保完成秋冬季攻坚任务目标。强化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实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错时错峰生产;强化机动车管理,加快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加大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做好重点路段交通流量管控;加快重点行业提标升级,已于5月1日前完成全市汽修行业整治和无证照企业清理,计划在10月底完成石材加工企业、独立水泥粉磨企业整治;拓展科学治污手段,用足用好激光雷达扫描、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提高精准治污能力水平。提前谋划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筛选排污量最大的前100家涉水、涉气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类别及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分析,精准提出治理措施。尽快启动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将于今年年内关停、改造煤电机组10台。
深入开展南四湖流域水质提升行动。抓住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山东省级战略的重大机遇,以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风险“四水”协同为路径,推进河湖系统化治理,加快创建美丽河湖示范区。起草制定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以南四湖为中心梳理各项污染源,分阶段、分区域,由近及远开展精准治理和管控。加快地表水监测体系建设,配合新建省级水质自动站46个,新建市级自动监测站36个;实行入河排污口专人监管,对水污染展开自动分析、精准溯源查找。加快推进高盐水治理,严格执行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全盐量、硫酸盐限值,今年年底前全市高盐水治理进度达到省级要求。推动基础能力建设,协调城乡水务、住建部门加快污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协同外排水深度治理、人工湿地净化等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部分指标对河湖水质“零影响”;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30余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完成9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55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建成投运。加强科技攻关,筹划建设国家级南四湖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探索“以草治草、以草治水”生态治水新模式。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列出隐患清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深入推行有奖举报,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加强危废全过程监管,实行产废口、危废暂存库口、厂区门口“三口”视频监控全覆盖,危废运输车辆全部加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系统或电子卡片,努力消除产废、贮存和运输环节中隐患。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分领域、分重点开展物料核算,根据企业产废节点、产废类别、实际产废量等情况,制定危废管理“一企一策”。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日常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加快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泗河“南阳实践”试点,将其打造成为全省样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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