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在苏城掀起声势浩大的“指尖文明”。2020年以来,苏州市确立“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组织体系,围绕《条例》施行,高起点、高标准追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实效。
一、氛围空前浓厚。高层亲力推动。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双组长”领导小组,三级人大联动专项督查,市纪委监委跟进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基层全力以赴。全市107个街道(乡镇),4882个小区、938个行政村所在基层党组织,以生活垃圾分类为切入口,大力开展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引导、培育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部门合力攻坚。市级党政机关按照 “六个一”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 拟制一份通知、明确一个标准、完善一次设施配套、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督查、落实一次通报 )。19个部门围绕本行业、本领域,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形成了“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浓厚氛围。市民大力支持。《条例》实施以来,市级媒体刊播关于垃圾分类的新闻、稿件5000余篇,开设主题直播210余场;利用公交车站、地铁站、建筑围栏等发布公益广告5万余处;全市建成宣教基地70余处;出版幼儿版、小学版、中学版垃圾分类教材,并在学校广泛使用。市民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全力支持“三定一督”,分类投放准确率逐渐提高,垃圾分类成为全民参与的“新时尚”。
二、体系基本建成。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出台《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制发《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指南》《苏州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实施方案》《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实施方案》等规范、标准50余部,为推进垃圾分类提供制度保障。工作推进体系基本建成。成立市级垃圾分类工作专班,9个部门,34人脱产集中办公,各地265人成立区级工作专班;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挂牌成立,为长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建立“五榜”制度,定期对全市所有市(区)、街道进行考核排名;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实施后,全市共出动执法力量270661人次,教育劝阻违反垃圾分类行为260526起,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发出整改通知100873份,对拒不改正的作出行政处罚71696起,罚款5921310元;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季度点评会,推进工作进展。投收运处体系基本建成。投放环节:采取定点、定时、定人督导“三定一督”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全市共取消超10万个零散点位,建成1.37万个清洁屋。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正确投放,提升源头分类准确率。收运环节:制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质量管控(拒收拒运拒处)实施细则》《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明确不同场所分类收运的责任主体及作业要求;公示小区分类收运单位及时间信息,加强公众监督,确保分类垃圾的及时清运;各地按照“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要求,全市已配置收运车辆8421辆(可回收物465辆、有害垃圾240辆、厨余及餐厨垃圾1914辆、其他垃圾5802辆)。持续完善“易丢丢”等互联网+垃圾分类平台应用,目前全市共建立收运队伍18支。终端处置环节:聚焦焚烧发电、厨余(餐厨)、建筑(装修)及其他大分流垃圾的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垃圾的全量无害化处置。全市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共7座,日处理能力14300吨;厨余(餐厨)垃圾大型集中处理设施9座,小型分散式处理设施245座,累计日处理能力4905吨;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设施6处,年处理能力505万吨;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大件垃圾破碎拆解点33个;可回收物大型分拣中心12处。
三、进展突飞猛进。“三定一督”小区全覆盖。全市已开展“三定一督”小区4882个,覆盖率达到100%。党政机关全优秀。市级党政机关、省直机关、在苏大专院校垃圾分类督导评价优秀率达到100%。城乡一体齐推进。全市938个行政村普遍开展垃圾分类,做到同城同步同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四、成效令人鼓舞。首次出现其他垃圾负增长。《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平均日收运处置厨余(餐厨)垃圾3624.2吨、有害垃圾0.93吨、可回收物662.6吨、其他垃圾13314.2吨,“三增一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量增,其他垃圾量减)趋势日趋明显。近20年来其他垃圾首次出现负增长。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不断升高。“三定一督”小区日均厨余垃圾分出率为40.9%,成效好的小区达到50%。全国重点城市排名稳居第一档。在住建部对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中,全市工作稳居地级市第一、重点城市排名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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