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华视点”记者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南省采访发现,一些地方乡村污水处理站长期停运,导致农村污水处理受阻于“最后一公里”。
未经处理的污水溢流入河,河内垃圾漂浮,农民自家建了厕所却不敢用……这样的现象发生在一个“全国文明村”和一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显然透视出“面子”好看,“里子”尴尬。“新华视点”报道的河南两处污水处理站长期停运,不同程度存在设施年久失修、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虽然这只是少数现象,但暴露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乡村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转,不仅事关氨氮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也事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建设乡村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投入巨大,然而一些地方只管建好了事,对工程建成后的管护却非常乏力,影响了民生工程的环境效益。正是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设、轻管理,才导致部分污水处理站长期“睡大觉”“晒太阳”,造成了“最后一公里”的阻碍。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本身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工程,但如果建好后让其闲置“睡大觉”,不但会造成政府投资的极大浪费,也会拖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后腿”。
因此,对于惠民利民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而言,建好更要管好用好。“三分建、七分管”,没有良好的管护运行,建设得再好的工程也不能长期发挥作用。对众多民生工程而言,建设只是第一步,持久发挥作用才是民生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如何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管机制,恐怕应成为政府部门思考的重要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整体监管机制,充分保障各项民生工程不仅要建设好,而且更要管理好运转好。
笔者认为,对于建好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进一步加强运行及维护管理。
首先,要建立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保障机制。“受经济条件制约,没有费用”,是大多乡村污水处理站难以正常运行的关键原因。对此,要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项政策并确保严格落实。如税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项目减免所得税,电力部门要对污水处理项目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等,从而保障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其次,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以取得可量化的水环境治理效果为基础,大力推行综合环境服务和合同环境服务。以县(区)为单元,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打捆,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单位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水平。
此外,建立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后续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清理和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将新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项目的后续管护纳入上级对下级的业绩考核,在制度上予以保障。
总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管,涉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等多个部门,必须统筹谋划、协调调度、综合推进,调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主动性,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必须建管并重。让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转起来,从而确保美丽乡村民生工程长治久美。
原标题:乡村污水处理站建好岂能“睡大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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