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佛山市空气质量VOCs在线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佛山市空气质量VOCs在线监测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6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1-01424
项目名称:佛山市空气质量VOCs在线监测建设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90日内完成数据接入佛山市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平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01包组、02包组):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 2021年5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方式:1、若供应商使用网上报名,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21031G +分包编号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2)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GDJAFS2021031G01/02+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265583227@qq.com。
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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