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标段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标段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标段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钢拟按照减量置换的原则,在涉县龙西工业区建设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新建一套与本工程配套的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装置,把焦炉烟气、干熄焦风机放散及下部双叉溜槽烟气、制酸尾气引入脱硫脱硝进行综合治理,满足国家、地方及本技术招标要求中的指标要求。为充分利用烟气的余热,脱硫脱硝的部分烟气引入煤调湿系统,调湿后的烟气送回脱硫脱硝系统。(焦炉煤气烟气量为600000 Nm3/h,混合煤气烟气量为850000 Nm3/h,1~3#干熄焦烟气量为120000 Nm3/h,制酸尾气烟气量为5000Nm3/h。) 本标段主要包含: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其相应的辅助设施。详见《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标段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文件技术附件》。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按《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焦化工程EPCO总承包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标段》完成老区焦化搬迁项目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生产设施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等EPCO总承包,详见招标技术文件附件的相关要求。 计划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到脱硫脱硝全部烟气投入后排放数据达标为止,项目绝对工期为9个月。运营服务期:从环保数据并网上传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五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各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无效);(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各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无效);
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2015年1月1日至今同时满足(1)有国有焦化厂焦炉烟气SDS脱硫+低温SCR脱硝工程EPC或BOT或EPCO业绩,并且稳定运行2年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能提供业绩方出具的六个月内出口数据达标稳定运行有效的证明材料);(2)有国有焦化厂干熄焦气体引入脱硫脱硝工程业绩并稳定运行六个月以上(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能提供业绩方出具的六个月内出口数据达标稳定运行有效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合同的,必须由业绩方提供六个月内出口数据达标稳定运行有效的相关证明)。合同原件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主要建设内容、签订时间;(3)有焦化厂焦炉烟气SDS脱硫+低温SCR脱硝工程运营业绩,并且运营一年以上(提供运营合同或BOT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及运营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专业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0 00:00至2021-04-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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