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海南全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2020年12月28日,伴随着海口三期焚烧发电项目、文昌和琼海二期焚烧发电项目的点火运营,意味着海南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1575吨/日。目前海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999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处理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提升,为海南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海南省按照“全省统筹安排、增量全部焚烧、逐步消纳存量、推行源头减量”的原则,实行增量垃圾全部焚烧,实行逐步消纳存量垃圾。此外,还通过实行垃圾分类,推行源头减量。
海南省住建厅表示,海南将适时启动焚烧发电设施扩建。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要求,下一步将指导陵水启动350吨/日、儋州启动500吨/日焚烧炉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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