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吉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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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投资!吉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刚性填埋场)项目环评公众参与信息首次公示

2021-02-02 13:15 来源: 雅居乐环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刚性填埋场)项目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婆罗山北侧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增

新建刚性安全填埋场20.475万m3,每年处置高盐类等危险废物1.5万吨(外接危废),并在改扩建期新增部分处置类别。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安创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创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2708267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吉安创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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