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6年以来,云南省持续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确保“一江清水流出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5年来,全省污水处理率提高了8.2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查专员柳明林介绍,5年来,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实现长江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水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目标发挥了上游地区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共抓大保护的合力。
5年来,云南省累计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5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设施)558座,污水配套管网2.51万公里。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由2015年的337万吨/日,提高到2020年的400.6万吨/日,污水处理率由2015年的87.19%,提高到2020年的95.45%,增长了8.26个百分点。平均COD进水浓度由2015年的185.26毫克/升,提高到2020年的233.41毫克/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 90.1%。
5年来,全省累计建成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2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473座,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由2015年的1.62万吨/日,提高到2020年的2.29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15年的84.83%,提高到2020年的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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