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气已进严冬,极端寒潮天气增多,诱发事故因素增加,加之国内疫情目前呈现多地局部爆发和零星散发状态,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我国多地发布工地停工令,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
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当前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强化施工现场的防冻、防滑管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作业。
2、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的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防控。
3、发现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天津市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结合冬期建筑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塔吊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项目部宿舍、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加固,确保人员安全。
2、做好大风防冻工作。加强施工一线工人冬期安全知识培训,提醒做好个人保暖防冻。大风天气期间,严禁现场外脚手架施工、塔吊起吊等作业。
山东省
济宁市
根据山东省济宁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1年1月16日起,全市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原则上全部停止施工,以更好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大气污染防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文件如下:
潍坊市
1月13日,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潍坊市住建局”)发布公告称,为避免寒潮等极端天气诱发事故,潍坊市在建工程项目原则上于13日起全部停止施工。
据潍坊市住建局公告要求,停止施工前,建设单位需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止施工手续,提交《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报告书》及安全保障措施资料,如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或其他确实需要继续施工的项目,要制定切实。
另在停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检查,不仅要派专人负责工地安全,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企业技术人员培训。此外,潍坊市住建局还提出,施工单位要将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据悉,在停工期间,潍坊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停工项目、申请继续施工项目加强抽查检查,重点查看隐患排查、值班值宿、安全生产等情况,严厉查处停工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措施不完善、未经审核擅自开工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稳定。
除了要应对寒潮等极端天气的影响,今年潍坊市还面临着防疫工作的“考验”。1月12日,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大家洼街道办事处公告称,为切实做好防疫工作,自1月13日(腊月初一)起,将暂停大家洼街道辖区所有集市,开放时间另通知。
1月7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
1、严格冬期施工现场管理,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对未制订冬期施工专项方案、不满足施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准施工。
2、做好极端寒潮天气应对工作,当遇有6级以上强风、强雨雪和极端寒潮天气时,要严格督促项目单位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3、对违反规定擅自室外作业的,进行通报曝光。
吉林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建设行业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1、对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坚决予以严惩。
2、对冬季施工的项目,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深排查、细排查、实排查,不放过一个盲点,不留下一处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部分地区限产、停产,全国各区域终端步入收尾,北方疫情出现反弹,华东区域终端也有陆续放假现象,需求明显走弱。由于全国疫情防控态势未改,且时间愈发接近年尾,工地也多以按需采购,需求整体表现将维持弱势运行。由于需求未来走弱已成定势,加之市场商家普遍认为当前价格就冬储风险仍然较高的背景下,价格拉涨也明显缺乏动力。综合来看,预计建筑钢材价格将呈现窄幅震荡趋势运行。
在极端天气多发的严冬面前和复杂而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面前,小编在此呼吁相关单位应积极响应当地停工政策,加强疫情防控,团结一心,共度严冬,共同抗疫,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内,我们一起响应,绝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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