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西华力正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查情况的函。文件显示,鉴于该公司现有的监测分析能力、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无法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各地应参照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做法,在该公司整改到位前,开展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等工作中不得邀请该公司参与。详情如下: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西华力正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的函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我厅接到情况反映,举报江西华力正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华正检字W2019100026)存在监测数据嫌疑弄虚作假行为。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我厅指令新余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调查、处理,发现该公司虽暂未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但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环节质量堪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关键指标监测数据无法真实反映水质情况,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亟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西华力正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学习借鉴、加强监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深刻领会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意义,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加强监管、举一反三
各地要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切实落实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要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其他要求
各地在开展政府采购监测服务时要优先选择监测水平高、信誉好的监测机构,在合同中要规定对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等内容。鉴于该公司现有的监测分析能力、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无法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各地应参照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做法,在该公司整改到位前,开展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等工作中不得邀请该公司参与。
附件: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西华力正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pdf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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