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娇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综合考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避免重复投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截止2019年底,石家庄市有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到2020年底,全市再建成7座垃圾焚烧设施,全市每天产生1万余吨生活垃圾,需全部实现焚烧处理。目前,已经运行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2座水泥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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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关于“综合考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 避免重复投资”的建议答复

2020-11-09 10:04 来源: 石家庄市市城管局

焦娇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考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避免重复投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2019年底,石家庄市有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到2020年底,全市再建成7座垃圾焚烧设施,全市每天产生1万余吨生活垃圾,需全部实现焚烧处理。目前,已经运行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2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总处理能力6900吨/日。石家庄市建成和在建垃圾焚烧设施10座,总处理能力9900吨/日,均匀分布在石家庄市东、西、南、北、中5个垃圾分区中,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的垃圾焚烧设施格局。也基本达到了垃圾产能和处置能力的平衡关系。

填埋处理占地面积较大,垃圾分解速度慢,对地下水、土壤等极易造成二次污染,以后的处置方式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场仅作为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填埋焚烧飞灰之用,以后不再接收原生生活垃圾。

为了更好的落实您的建议,我们与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会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为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规范化,促进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国家先后出台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技术规范(GB 50634-201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GB 50954-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等多个文件,细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排放标准、管控要求、指导政策。将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规范,在符合生态环境的环保要求前提下,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发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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