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三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三区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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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三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2022-10-25 08:35 来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三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三区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沈家田,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03°12′11.966″,纬度24°53′4.128″。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填埋三区占地总面积105160.05m2,库容为330.33万m3,设计使用年限19.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场地平整、防渗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雨水导排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地下水监测井及其他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填埋三区与填埋一区、二区的环保工程共用)。

二、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场地清理、施工作业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

主要措施:采取施工场地洒水、积尘路面减速行驶、清洗车轮和车体、用篷布覆盖易起尘物料等措施,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雨季地表径流。

主要措施: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收集桶,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在施工场地周围布设临时截排水沟,雨季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周边冲沟。

(三)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主要措施: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加强施工车辆管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主要措施: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使用,不外排;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天然林和公益林、植被、野生动物、生态系统等的影响。

主要措施: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和职工的保护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填埋场作业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食堂油烟,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扬尘:产生于固化飞灰填埋作业及道路运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由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固化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入场规定后,采用吨袋密封包装并运输至填埋库区。主要措施为:加强管理,确保每批次入场的固化飞灰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入场条件;填埋过程中不进行解袋作业,以吨袋形式直接进行码放、填埋;采用日覆盖工艺,工作结束后采用HDPE膜覆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填埋场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填埋过程中飞灰基本不会暴露在环境中,飞灰中的二噁英、重金属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填埋场作业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填埋区渗滤液、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

主要措施:填埋三区产生的渗滤液经导排系统导排至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和道路清扫,不外排;管理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化粪池出水一起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和道路清扫,不外排;雨天尾水储存于中水池内。

(三)地下水环境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为非正常情况下,填埋区防渗层破损,渗滤液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水质。

主要措施:填埋库区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双层人工防渗材料,水平防渗总计13层,边坡防渗总计10层,渗透系数≤1.0×10-7cm/s;整个库区为整体设计,库区(填埋一区、二区、三区)设置 7 座地下水监测井,其中本底井1座(上游30~50m),污染扩散井4座(垂直库区两侧30~50m),污染监控井2座(分别设置于下游30m、50m 处),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环境

填埋过程中飞灰基本不会暴露在环境中,飞灰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项目对土壤主要影响为渗滤液泄漏下渗对土壤的影响。

按相关规范做好填埋区等防渗措施,确保防渗层不发生破损,项目对土壤的影响可接受,填埋库区采取的防渗措施为:采用双层人工防渗材料,水平防渗总计13层,边坡防渗总计10层,渗透系数≤1.0×10-7cm/s。

(五)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吊车、推土机、挖掘机、叉车及装载机等。

主要措施:采用低噪声型号的工程机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机器和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和减振措施加以控制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

(六)固体废物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站废膜、废机油、MVR蒸发系统飞灰渗滤液浓缩底液及结晶盐、生活垃圾、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主要措施:填埋三区产生的固废与前期工程一致,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站废膜、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相关规定进行建设;MVR蒸发系统飞灰渗滤液浓缩底液及结晶盐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如鉴别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经密封收集后委托昆明市主城区焚烧发电厂焚烧或运至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填埋处置。

(七)生态环境

主要措施:加强对职工及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施工迹地恢复区、绿化区、防护林带区的维护管理,加强对进场道路、填埋区及周边防护林的绿化喷淋和洒水降尘,减轻粉尘对植物的影响,优先采用处理达标的渗滤液尾水,不足部分补充新鲜水。

(八)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开展简单分析,库区(填埋三区与填埋一区、二区)共同设置4000m3事故应急池,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三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shbjspc@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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