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9月底,海南全省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居)累计1055个,全省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累计3376个,全省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累计10367套,设施正常运行率位居全国上游水平。
“海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采用集中式、分散式和纳入城镇管网三类治理模式,其中,约77%自然村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行政村(居)占全省行政村(居)总数的39.8%。累计建有设施的自然村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19.1%。目前海南全省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采用技术工艺为AO(厌氧好氧法)、AO(厌氧好氧法)+人工湿地、人工湿地、AAO(厌氧缺氧好氧法)、生物接触氧化法、MBR(膜生物反应器法)、MB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法)、渗滤田等,其中AO(厌氧好氧法)工艺约占69%。设施出水主要排向周边林草地、果园及农用灌溉渠,约58%设施出水执行《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为全力推进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多部门制定《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0年)》指导市县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制定全省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启动《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同时,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还加强对全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作并推动农村污水治理考核。
原标题:海南已建污水处理设施10367套 设施正常运行率位居全国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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