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县气象条件,为进一步降低涉VOCS、扬尘、臭氧等污染物对大气指数的影响,自9月11日0时-9月15日24时玉田县范围内采取如下加严管控措施:
一、9月11日0时-9月12日24时
该时段预测为东北风三到四级,扩散条件较好,相关单位重点做好扬尘管控:
(1)住建局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源的监管,督导乡镇做好各类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和料堆的苫盖和散水抑尘;
(2)工信局加强城区内及东北方向乡镇工业企业料场料堆管控和洗厂力度;
(3)综合执法局24小时不间断做好环线冲洗和湿扫力度,对省控点周边5公里内餐饮油烟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早餐时段油炸摊点治理。
(4)交通局做好国省干道的清扫保洁,重点对102国道城区至亮甲店路段、遵宝线城区至郭家屯路段的冲洗、湿扫、洒水。
(5)县生态环境分局重点检查东北方向水泥、建材、铸造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治理情况。
(6)县自规局重点检查城区东北方向矿山治理项目扬尘管控情况。
二、9月13日0时-9月15日24时
该时段属于高湿静稳天气,重点加大企业管控:
(1)焦化企业:古玉焦化熄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2)各企业(含汽修行业)涉VOCs工序停产。两种情况除外:一是采用蓄热燃烧、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及工序除外;二是列入正面清单企业除外。
(3)高架源企业: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古玉、邦力、昌泰、顺发四家高架源企业提高喷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关注重点环节和部位,避免发生无组织排放。
三、加强机动车管控
9月11日0时-9月15日24时,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公安交警借助治超站,对重型柴油车辆逐车进行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依法依规处罚并劝返。焦化、水泥、自备电厂等重点用车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除保障安全生产车辆外,不允许其他柴油车辆出入。
四、加大“零点”行动检查力度
9月11日0时-9月15日24时,县生态环保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园区要加大“零点行动”检查力度,必须落实每日零点以后开始检查,保障检查质量,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生产。
请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督导辖区内相关企业、行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县生态办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暗访。针对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问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