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满两周年。日前,厦门记者从市环卫中心获悉,《办法》施行后,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从1700余家增加到4100多家,收运餐厨垃圾总量从200多吨/日增加到360多吨/日,《办法》为规范餐厨垃圾处置、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报道,俗称“泔水”的餐厨垃圾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传播细菌,还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滋生出“地沟油”“垃圾猪”等一系列危害食品安全问题。那么,你知道餐厨垃圾它们都去了哪儿?一起去看看——
源头
鼓励节约用餐 减少垃圾产生
近年来,厦门市持续推进“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对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年9月1日施行的《办法》明确规定,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物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垃圾。
“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垃圾分类的三大目标,其中,‘减量化’是首要的。”市环卫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响应“文明餐桌”“光盘行动”,餐厨垃圾有望进一步实现“减量化”。
按照《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者要履行多项义务,如主动向所在地的区环卫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预测数量和去向;不得在餐厨垃圾中混入其他垃圾等。
目前,全市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已有4100多家,已基本覆盖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
收运
“公交化”收运 全程密闭运输
《办法》对餐厨垃圾的收运做了相关规定。如收运单位要使用专门的收运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并保持收运车辆整洁,不得泄漏、遗撒和倾倒;按照规定路线在24小时内将收集的餐厨垃圾运输到处理场所等。
在厦门,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每天都有110多部餐厨垃圾收运车,像公交车一样,按照相对固定的收运线路、收运时间去载“乘客”——餐厨垃圾。目前,全市有餐厨垃圾直运路线70多条,收运点2600多个,收运的餐饮单位共有4100多家。
处理
产生沼气发电 实现“变废为宝”
全市各区收上来的餐厨垃圾统一被运输到位于翔安东部固废中心内的瑞科际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处理。在瑞科际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厦门日报记者看到,厂区内有序分布着各种大型设备,如分拣预处理设备,厌氧发酵罐,沼气储存罐,发电机,污水处理系统等。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瑞科际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设计处理餐厨垃圾能力为500吨/日,目前实际处理约360吨/日,也就是说,能力还有富余。餐厨垃圾经过预处理后,分离出来有机浆液,再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用于发电。1吨餐厨垃圾最终能发电约200度。此外,从餐厨垃圾中提炼出来的油,还能变成生物柴油。
由此,餐厨垃圾“变废为宝”,实现了资源化利用。
从收集到发电
餐厨垃圾“变身”全过程
快来看看——
监管
多管齐下 规范餐厨垃圾收运
对于餐厨垃圾到底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呢?
市环卫中心加强对各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督管理,并通过第三方考评检查督促各区环卫部门和收运单位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效果显著。依托餐厨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市环卫中心可实现对餐厨垃圾处置全程监管。
第三方对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各收运单位及监管单位、收运线路、车辆、收运点、末端处置单位以及为数众多的餐饮单位,实现点、线、面,收运处置过程全覆盖。每月总结各区餐厨工作的亮点和不足形成考评报告,发送各区环卫部门。每个季度召开点评及经验交流会,点评餐厨第三方考评工作,组织各区交流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和创新做法。
各区环卫部门也加强餐厨垃圾收运的监管工作,对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加强检查考核,对餐饮单位加强宣贯督促。今年以来各区环卫部门及收运单位采取多种措施,联合执法、市政、街道等部门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宣贯和检查,引导督促餐饮单位将产生餐厨垃圾纳入合法收运。
不当处置餐厨垃圾 最高将被罚3万元
《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自行处理餐厨垃圾外,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合法的收集运输单位收集,并签订收集运输合同。如若违反此规定,执法部门可对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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