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于7月31日发布《唐山市2020年8-9月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相关草案,官方正式文件我们在进一步跟踪核实,草案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1、核心区(国控点5平方公里范围内)管控措施
核心管控区内共有涉气污染源1094个,钢铁企业1家、电力企业1家、建筑工地115个、拆迁工地1个、加油站20个、柴油车及工程机械125辆、餐饮700家、涉VOCs企业9家、汽修店79家、天然气锅炉37台(1-10 蒸吨,1蒸吨及.以下4台)、生物质锅炉6台(2-10蒸吨),废气排放量为35123万m3/d, VOCs 排放量19. 47 kg/d。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唐钢南厂
①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烧结机机速不得超过1. 5米/分钟,料层厚度适当降低,通过提高氧化、吸收效率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浓度不得高于40mg/m3; 高炉夜间产量较正常生产下降比例不少于10%;炼钢工序根据铁产量减少出钢炉数;除保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
②每日厂区洒水、清扫次数不少于6次,保障厂区内地.面不起尘。
(二)重点区(建成区25公里范围内)管控措施
重点管控区内共涉及12个重污染行业,206家企业,废气排放量为62. 69亿m3/d,废气含湿率从2%-22%不等。重点管控区域涉VOCs重点企业共计411家,VOCs排放量为2897kg/d,采用燃烧治理工艺的39家,其他基本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共有燃气锅炉57台,用气量337.39万m3/d,废气排放量3262.9万m/d,其中1台采用SCR治理工艺,其他均为低氮燃烧。
2、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根据208个重点企业经纬度信息,将分布在城市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企业,分为A、B、C、D四组。结合气象数据,在东风、东北风、东南风下重点管控A组企业;在西风、西北风、西南风下重点管控B组企业;在南风、东南风、西南风下重点管控C组企业;在北风、东北风、西北风下重点管控D组企业。
要求重点管控区内全部企业夜间严格执行管控措施,E间结合气象数据根据调度指令实施差异化管控,重点管控区外的企业可结合气象数据根据调度指令实施差异化管控。
(1)钢铁企业
在落实《唐山市7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唐生态环保领[2020]7号)中7-9月份减排要求的基础上,执行以下管控措施。
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烧结工序适当降低料层厚度和机速;高炉夜间产量较正常生产下降比例不少于10%;炼钢工序根据铁产量减少出钢炉数;除保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每日8时至22时氨逃逸浓度不得高于2 mg/m。每日厂区洒水、清扫次数不少于6次,保障厂区内地面不起尘。
(2)独立球团
每日22时至次日8时除保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每日厂区洒水、清扫次数不少于6次,保障厂区内地面不起尘。
(3)高炉铸造
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台车速度不得超过140秒/台车,料层厚度适当降低;通过增加喷氨量等方式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40 mg/m3。8 时至22时氨逃逸浓度不得高于5 mg/m3。除保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每日厂区洒水、清扫次数不少于6次,保障厂区内地面不起尘。
(4)独立轧钢
按照《唐山市部分行业差别化管控措施技术指南》评价为“好”的鼓励自主减排,评价为“差”的减排比例不低于50%;所有企业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停止生产。除保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每日厂区洒水、清扫次数不少于6次,保障厂区内地面不起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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