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公布,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总裁专题会议,同意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卢龙项目;同意出资在卢龙县设立项目公司;批准以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投资此项目,项目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同意授权项目公司与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等法律文件。
2020年7月8日,公司与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就投资建设卢龙项目签署《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规划总建设规模为600t/d,建设机械炉排炉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一座建设规模2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亿元。该项目采用BOT的合作模式,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2亿元投资于此项目。
公司拟在卢龙县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具体实施的项目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工程的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的相关技术研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范围和期限:卢龙县及昌黎县邻近卢龙县的部分所属城乡生活垃圾。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规划总建设规模为6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219000t,建设机械炉排炉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一座建设规模2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
此次对外投资、签署特许合同有助于增加公司固废处理业务规模,拓展河北省固废处理市场,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此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此项目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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