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大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堰中心城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此举,旨在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切实改善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
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为防治臭氧污染,十堰将实施分级管控措施。其中6至9月期间,实施常态管控措施;十堰市大气办结合十堰市及周边城市监测数据、监测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预报情况,即时发布启动或取消中心城区臭氧污染防治联动响应的指令,实施强化管控措施。
常态管控措施包括十堰市京能热电厂通过压减企业负荷或加大脱硝剂用量等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达标整治及无组织排放控制、对涉VOCs重点企业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喷涂行业管控力度、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油品环节和车用尿素各环节监督、强化“黑烟车”“无标车”监管、加大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整治力度、增加洒水车与雾炮车的作业频次、具备条件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等10项。
强化管控措施包括涉VOCs重点企业采取错峰生产或减产、建筑墙体涂刷装饰等涉VOCs排放工序的项目错峰施工、城区内所有加油站合理调整卸油时间、利用雾炮车与洒水车在重点区域连续喷雾洒水降温作业、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抽查联合执法行动、优化信号灯配时等6项。
十堰将严格落实相关防治责任及措施,推动形成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的长效联动机制。市大气办将对联动响应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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