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广东省培育发展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
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产业发展现状。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行业跨界大,分布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专门从事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的企业较少。本行动计划所指的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主要包括技术、装备、服务等行业,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24大类中的62小类。2019年,我省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规模约2540亿元,其中安全应急产业约6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约1910亿元。安全应急产业主要集中在安全应急监测设备、救援特种装备、安全应急服务等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节能电气设备、绿色建材、环境保护监测处理设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规模较小,百亿级企业仅1家,装备集成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较低;二是产业集聚度不高,专业产业园区和集聚地较少;三是关键技术装备存在短板,部分技术装备仍依赖进口;四是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较少,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欠缺;五是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部分现行标准滞后于现有技术生产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六是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能力尚显不足,保供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优势和挑战。一是国家对应急管理、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工作高度重视,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政策支撑;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领域市场需求快速放量,为产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市场保障;三是新业态下传统制造业与信息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同时,人民群众对安全、环保的期望日益增长,对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安全应急与绿色发展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形成龙头带动、产业集聚、协同创新的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体系。
(一)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全省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总产值超36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打造3—5家百亿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
(二)集聚效应逐步显现。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集聚的发展格局。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带,在粤东西北地区形成以装备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
(三)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建设一批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供给能力和质量。充分发挥我省产业链齐备的优势,依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推动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提升集成化、系统化的技术、装备、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质量,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民间机构的合作,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和产业联盟,突破监测预警、应急通信、救援特种装备、节能电气装备、多污染物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以安全、节能、环保等领域强制性标准为基础,推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建设,注重科技成果的适用性与经济性的契合,实现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安全应急与环保领域专业化园区。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强强联合、多业态融合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提供并实施系统解决方案,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具有创新引领作用、代表新经济发展的“独角兽”“瞪羚”企业,打造行业领域“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支持上下游成长型企业发展,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加强国际先进技术、项目和人才引进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按照“平急结合、统筹兼顾,产储结合、藏储于企”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和产业特点,完善规划布局,拓宽产品范围,优化产品结构,建立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的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确保安全应急物资“找得到”“产得出”“调得快”“用得上”。重点做好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供,建立产品、装备、原材料和企业清单,建设公共卫生领域应急所需的产品、装备、原材料的产业集聚和专业制造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增加环境友好型原料和技术供给能力,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和消费,积极推进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应急技术装备与服务工程。加快推进安全应急产品与服务的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多种形式应急产品和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物联网、信息技术、预测预警技术,推动安全应急产业与机械装备、医药卫生、轻工纺织、信息通信等协同发展,以安全应急需求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用相关产业成果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突发事件处置全流程中的应用,大力发展信息化安全应急管理服务,推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促进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在应急处置中的应用。重点发展应急管理支撑服务、应急专业技术服务、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促进安全应急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供工程。筹划建设广东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综合性产业园,形成省级公共卫生物资常态化生产、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基本储备。利用已有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集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企业。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信息平台,形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动态网络。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定点生产企业清单,制定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公共卫生事件物资需求等进行不定期动态更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技术装备与服务工程。加大节能系统优化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先进节能技术、信息控制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集成优化运用,加强流程工业系统节能,加快节能智能控制、低功耗待机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电机、风机、空压机、变压器、变频器、热泵等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在钢铁、石化、玻璃、水泥、陶瓷、纺织印染、皮革、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关键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完善能源管理体系、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能效监测诊断体系,提升能源使用智慧化管理水平。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健全效益分享机制,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一站式”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环保技术装备与服务工程。大力研发全过程控制、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推动污染治理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发展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净化等技术与装备;水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发展制革、印染、线路板、电镀、化工、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废水处理与再生循环回用技术与装备;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发展土壤重金属、农药残留、高浓度不易降解有机物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与装备;环境监测领域重点发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及重金属快速检测技术与装备,发展新型毒害污染物检测技术装备及便携式、车载式应急检测技术装备。规范引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环保产业链整合发展,鼓励环境服务综合体为用户提供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一体化专业服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开展固体废物分类、分质、分值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治理技术研究,开发选矿药剂及装备,发展多种共伴生有价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等高效尾矿回收技术,推进尾矿资源化利用。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管理。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实现电池梯级利用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建筑废物和道路废物原位利用。依托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推进建筑废弃物和再生骨料的应用。支持农林废弃物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制造工程。以电子信息、家电、建材、汽车、化工、纺织等我省特色行业为重点,以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制造全过程绿色化为目标,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创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整合重点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促进相关领域绿色关键工艺技术的攻关突破和绿色设计平台的加快构建。开展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升我省绿色制造整体水平。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落实电子电器、汽车、蓄电池、纸基包装等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再制造技术工艺研究,推动装备关键件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动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重点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力度。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引导绿色消费,建立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将我省获得国家认定的绿色设计产品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依托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机制,统筹推进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培育相关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落实我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税收、用地、用电、融资、吸引外资等方面全力支持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享受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我省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安全应急、节能环保领域有关产业政策及标准体系研究、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公共服务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示范应用工程、产业化项目建设等。推动专业孵化器、投资平台、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和紧缺拔尖人才,依托“广东技工”工程,加大实用技能型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养产业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加强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工艺设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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