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肥城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示范试验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地址:龙山路110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联系方式:336282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县(区)龙山42号河西小区公建甲段
联系方式:13854859450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肥城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示范试验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3202002000099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就肥城市焦化厂原址作为土壤污染生物修复样板基地,经过初步调研,采用基于功能性微生物组技术的有害有机物和/或重金属污染基质的场地特异性“生态堆TM”修复系统。
该系统是一种绿色低碳的多功能生态修复系统:包括自然衰减、`生物强化技术、植物与根际修复集与一体化的经济型生物修复技术。被修复后的土壤可在当年恢复种植能力,达到国家土壤耕地的标准,生态堆上可以种植实现植物降解的能源植物,产生二次经济价值,提升当地企业及政府的社会形象,实现环境治理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双重效益。因该系统仅山东迈科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研发创新“生态堆TM”和“微生物组”国际专利技术(专利名称:一种修复有害有机物和/或重金属污染基质的方法专利号:ZL201510776838.4)可为污染土壤提供场地特异性、精准和适应性强的土著微生物组产品,低成本和绿色环境友好地修复被石油烃、多环芳烃和农药等有害有机物污染的土壤。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明确指出“修复活动应当优先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修复措施”,生物修复已经成为国内外土壤污染治理的趋势。为满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使用要求,需要对该系统进行采购。该系统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现申请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示范试验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四、预算金额:500.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单位名称:山东迈科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56号高创大厦西塔16楼
七、公示期限:2020年5月7日 至 2020年5月12日
原标题: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肥城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示范试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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