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穿住用行,五者以吃为首,以食为天。然而我国耕地环境不容乐观,曾因土地重金属污染而产生的事件也触目惊心,毒shi得到了国家的重视,在土壤修复各种政策中,都把耕地保护与污染修复列在了首位。
笔者从农业重要区域华南和近邻华中各省份所出台的有关农田修复的政策作为参考对象,针对农田与重金属相关的内容为学习对象,写下随笔,如有内容不实或缺漏还请同仁不吝指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年~2030年)
(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25日
本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近期:2017-2020年;中远期:2021-2030),“十二五”期间,共投入9.26亿元用于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全区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4.5%。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9%,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20万亩(2800平方公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382万亩(2500平方公里),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112万亩(700平方公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3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重点区域农用地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饲料中抗生素、铜、锌、砷等含量超标,促进源头减量。
2018年开始,优先在河池市和国家、自治区级产粮大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各设区市于2020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类别的划定工作。严格管控类为重度污染的农用地,保证土壤的生产功能和农作物的质量安全。
在南宁市宾阳县、桂林市阳朔县、贵港市桂平市、河池市南丹、巴马、凤山、罗城、环江等地,根据不同类型的农田污染开展农用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应用试点,同时建立土壤修复后评估体系,避免污染的再次发生。
重点工程项目:近期(2020年底之前)计划实施完成广西土壤污染现状详查等65个项目,总投资174103万元;中远期(2030年底之前)计划实施包括: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类项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类项目、农用地严格管控类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类项目、矿山治理修复类项目以及土壤治理修复能力建设项目等6大类项目,总投资1180000万元。
广东省环保厅
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
粤环发〔2017〕2号
2017年7月14日
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五种元素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兼顾铊(Tl)、锑(Sb)、镍(Ni)、铜(Cu)、锌(Zn)、银(Ag)、钒(V)、锰(Mn)、钴(Co)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重点区域:珠三角电镀区、韶关大宝山矿区及周边地区、韶关凡口铅锌矿周边地区、韶关浈江区、韶关乐昌市、汕头潮阳区、清远清城区。茂名市高州市、茂南区,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区。
规划目标:
到2020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广东省生态环保厅
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
2018年09月17日
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 “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到2020年,基本摸清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7%左右,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工作重点是:对中轻度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严格管控;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到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三是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年3月16日
对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围绕农用地重金属高背景区、重点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和固废处置场所等重点区域协同治理。
到2020年,全省农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土壤PH值高于5.0的耕地增加20万亩。
到2020年,全省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91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达到1万亩。完成治理与修复超标耕地1万亩。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力争到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5%,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普及农业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农药,严格控制化学农药使用,到2020年,全省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
豫政〔2018〕30号
2018年09月07日
《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2019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20%安全利用耕地面积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措施全覆盖,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2018年年底前,完成5.4%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2019年年底前,借鉴济源、新乡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经验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省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累计完成11.9%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任务。2020年年底前,推动出台《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义马市含铬污染物治理;2020年10月底前,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省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到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驻马店市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未污染耕地的保护,新乡市在受污染农用地修复与防治、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经验借鉴。
2020年年底前,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模式,为全省土壤环境保护探索路径。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示范试点。2020年10月底前,新乡、济源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30日
到2020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到203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根本保障。着力加强全省农用地环境保护,到2020年、203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全省各产粮(油)大县于2020年底前应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明确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借鉴国家试点地区经验,适时推进全省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建立全省未利用地清单、耕地后备资源清单,并做好清单更新工作。
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推广到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建设2-3个土壤专业实验室(研究中心)。2020年底前完成29个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06月15日
力争到2020年,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措施,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以上,每年冬闲田种植绿肥面积200万亩次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每年建立植保绿色防控示范区100个,到2020年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019年底,完成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摸底工作。强化规模养殖企业主体意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作用,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9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7个畜牧大县(市、区)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4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非畜牧大县(市、区)实施整县推进项目。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
2018年06月18日
2018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新增100万亩。2019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新增150万亩。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到2020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模式,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到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持续推进长株潭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稳步实施农用地和污染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到2020年,对91万亩以上受污染耕地进行治理与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全省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到2020年底,全部建立分类清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398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休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面积新增148万亩。
原标题:华南华中重金属与耕地修复政策